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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开始查治交通事故多发地段 停车场也被列入认定范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10:01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郭文君)记者昨日获悉,东莞市交警部门联合相关单位已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排查因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备、行人和司机交通违法等造成的交通事故多发地段,预计今年排查数量将超过去年。力争到今年11月底这些交通事故多发点和多发路段的治理率达到80%以上,预防和减少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据了解,在立交桥区、环岛、弯路、路口、人行横道和主辅路出入口发生的交通事

故且道路长度不超过0.5公里(不跨管界)的地方,凡一年内发生3宗以上死亡交通事故或一年内发生12宗以上伤亡交通事故、且交通事故成因相同率在60%以上的,将被认定为交通事故多发点;而在2公里长的路段内(含路口,不跨管界),凡一年内发生3宗以上死亡交通事故或一年内发生12宗以上伤亡交通事故、且交通事故成因相同率在60%以上,将被认定为交通事故多发路段。

  相关负责人介绍,虽然各交警大队、交警中队已经上报了2006年初步排查到的交通事故多发地段名单,但由于尚未进行现场调研,排查也未正式开始,因此需要进行治理的交通事故多发地段的数量目前还不得而知。但由于今年的排查和治理力度将超过往年,而且去年一些新建、改建道路建成通车,预计今年排查和治理的交通事故多发地段数量将超过去年的16个,其中万江107国道谷涌桥至望牛墩路口、望洪公路新电城路段、大沙路东风至沙角路段等社会普遍关注的交通事故多发地段将得到有效治理。

  另外,除路政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高速、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公路和路政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已铺装的城市道路外,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在今年也将被列入交通事故多发点和多发路段的认定范围,但正在施工的道路、施工完毕未经过验收合格的道路、厂矿单位内部不通行社会车辆的地方则依然不在认定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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