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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政务公开定硬杠杠 德州大力打造“阳光政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10:04 青岛新闻网

  本报德州2月23日讯 公开政府人事任免,干部竞聘上岗,公务员招考录用,专业技术职称、荣誉称号评审等重大人事事项……日前,德州出台有关规定,将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违规责任等统统向公众讲明,让公众监督政务公开情况,以打造公众真正满意的“阳光政府”。

  德州市政府要求,各级政府机关、具有行政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法律

法规授权的其他组织及政府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除涉及国家机密、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之外,都必须依法实行政务公开。

  政务公开包括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对外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相关的备案、登记、注册、年审等事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重大项目规划建设情况等行政决策事项;政府人事任免,干部竞聘上岗,公务员招考录用,专业技术职称、荣誉称号评审等重大人事事项;涉及农民、企业、学生负担,救灾、优抚、扶贫、社会保障等与群众合法权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等7大类。对内公开的内容包括各级领导干部个人收入、住房、家属子女经商办企业及礼品上缴情况;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情况;干部交流、考核、奖惩、任免情况等四大类。

  关于政务公开的形式,德州市政府规定,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可根据不同政务的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采取政府新闻发布会、办公场所现场公开、网上公开、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等多种形式予以公开,对事关全局的重要事项、公众普遍关注的有关事项,要实行决策前预公开、实施过程中动态公开和实施完毕结果公开,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信明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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