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故意撕毁30元被重罚9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10:42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欧阳晨通讯员罗裕秋、陈泽荣)因爱车被自行车刮花,车主周某竟将对方主动赔偿的30元人民币当场撕得粉碎。周某为此付出了代价,越秀警方依法对其作出警告并罚款9000元的处理。

  2月24日下午,廖某骑着自行车在西华路金平广场对面路段,为避让一行人与一辆同方向行驶的小轿车相碰,自行车刮花了小汽车,小汽车车主周某马上下车,要骑车人廖某赔

偿,廖某掏出30元人民币给周某,但周某接过钱后竟当场把钱撕成碎片,现场群众纷纷指责周某,并打电话向110报警。周某因故意毁损人民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被越秀警方作出警告并罚款9000元的处理。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