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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了朋友的“广本”弄丢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10:45 红网-三湘都市报

  

借了朋友的“广本”弄丢了

  邱先生展示停车费发票。 黄纯芳 摄本报2月27日讯(记者 黄纯芳 实习生胡超)从永州来长沙办事的邱先生,前天晚上与朋友到长沙一歌厅听歌,3个多小时后出门,发现自己的小车已经不翼而飞,事后他得知,当晚丢车的还不止他一个,在该歌厅听歌的湘潭人李先生的车也丢了。凑巧的是,当晚被盗的两辆小车同为新款“广本雅阁2.4”。

  “我的车是向朋友借的,我怎么向他交差啊!”邱先生心急如焚地向记者介绍,2月25日晚上8点多钟,他和几个朋友驾驶牌照为“湘M82689”的黑色广本雅阁小车,来到位于长沙中山亭附近的长沙琴岛歌厅听歌,在保安的指引下,他将车停在长沙市青少年宫院内,并向一着迷彩服的保安交纳了5元钱的停车费。将近12点钟,邱先生和朋友们听完歌出来时,却发现自己几个小时前还在停车场的小车已经不翼而飞。情急之下,邱先生赶紧向附近的民主东街派出所报警。

  让人吃惊的是,丢车的不止邱先生一个人。“我去年8月份才买的车也丢了!”来自湘潭的李先生告诉记者,就在同一天晚上,在同一停车场内,同样到该歌厅消费的他,开来的牌照为“湘AA8449”的广本雅阁小车也被盗,至今还不知下落。邱先生和李先生无奈之下,只得找歌厅负责人讨说法。

  该歌厅一负责人表示,丢车的邱先生和李先生当天晚上在他们歌厅消费确是事实,但两人的车停在青少年宫的院内,收取停车费的是青少年宫方面,他们并没有参与该项工作,所以不需要承担相关的责任。

  随后,记者又找到了长沙青少年宫保卫科鲁志海科长,他告诉记者,他们停车场内以前也发生过丢车事件,他们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但由于种种原因,还是发生了这样的事情,“相应的责任我们一定会承担”,鲁志海表示,此事发生后,青少年宫的有关领导高度重视,并多次研究后决定,让失主先将丢失车辆的有关资料交给他们,他们将尽快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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