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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买“对手”低价买“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10:45 红网-三湘都市报

  本报2月27日讯(驻常德记者 陈亚静 通讯员吴林芳)记者今日从常德市公安局获悉,2月24日,该局经侦支队民警经过近两个月的缜密侦查,成功侦破我省首起房产开发使用权拍卖过程中的特大商业行贿案,犯罪嫌疑人林新宝经省人民检察院复核批准以涉嫌行贿罪执行逮捕。

  拍卖过程藏“猫腻”

  2005年12月初,常德市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石门县某局老办公楼拍卖转为开发商住综合楼的过程中有“猫腻”——福建客商林新宝在拍卖前向其他竞买人委托人行贿,致使其他竞买人放弃竞拍,林新宝从而以400余万元的低价购得该宗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向其他竞买人行贿

  接到举报后,常德市经侦支队民警迅速立案展开侦查。警方侦查发现:林新宝现年40岁,系福建省福清市个体商人。他以石门某房地产公司委托人的身份报名竞拍,为达到低价竞买的目的,又让其合伙人潘某以石门县某建筑公司委托人的身份报名竞买,并交纳了150万元保证金。2005年1月4日,林新宝串通拍卖公司经理李某,在拍卖公司索得了报名竞买人花名册,并马上与其他竞买人联系,提出给予“经济赔偿”,要求其他竞买人放弃竞争。当晚,林新宝连夜吩咐拍卖公司经理李某将潘某交纳的150万元保证金从拍卖公司退回,用以向其他竞买单位委托人行贿,开出了数额20至30万元不等的数张现金支票。随后,林新宝一一将行贿款送到了参加报名竞争的石门某公司委托竞买人董某、江西萍乡市某公司委托竞买人邓某等人手中。在此后进行的拍卖中,在由潘某、董某、林新宝先后各举牌叫价一次后,其他竞买单位委托人均未举牌竞买,林新宝最终以462万元低价竞买得手。

  “欠条”换来收款收据

  此外,林新宝在未出分文的情况下,由某房产公司向拍卖公司交纳了385万元,余款100万元由林新宝个人向拍卖公司出具了一张欠条,拍卖公司经理李某则授意公司出纳全额开具了收得485万元的收款收据,并将《拍卖成交确认书》违规发放给了林新宝。自案发后,对于100万元巨额欠款,林新宝仍未偿还分文。目前,有关执法部门已依法宣布此次拍卖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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