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保护球员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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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11:05 红网 |
这是一个老得不能再老的话题,在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进行到13个年头的今天,这样的诘问仍然显得那样的苍白无力。 上海联城俱乐部劳资双方纠纷不出所料以资方胜利而暂时告终,以罢训方式要求改变处遇的“闹事”带头大哥张然和赵志鹏受到了联城的封杀,无可奈何的球员到底还是乖乖地回到了球场。 随着中国职业联赛市场化的深入,劳资纠纷大有越演越烈之势,之前谢晖之于隆鑫、申思之于国际、沈阳部分球员之于俱乐部,无不因球员利益分配上的意见相佐而闹得沸沸扬扬,甚至对簿公堂。 在我国,劳资双方一旦发生纠纷,球员永远是弱势群体,资方之所以强势,还是沾了“稳定压倒一切”的光,在一个没有球员工会的联赛运行模式下,资方面对敢于犯上作乱、太岁头上动土的球员一律采用棒杀、“想废谁就废谁”已经成为再正常不过的现象。 联城球员闹事前,俱乐部一直没有与球员签定合同,这就带来了一个问题:没有签定劳务合同、即劳动者提供劳动没有薪酬保障的条件下,球员有没有权利不为你劳动?换言之,没有签定劳动合同的球员不参加球队训练算不算罢训? 联城俱乐部球员的境况比起某些俱乐部来要好得多,去年深圳等俱乐部长期拖欠球员工资,当球员忍无可忍不参加训练时照样被冠以了“罢训”的恶名。《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那么公民也应当有不劳动的权利吧?在权利与义务必须对等的公平社会中,球员履行了劳动的义务,就享有领取工资的权利。白干活不给钱的时代已经是战国以前的事了。 劳资纠纷不会因资方的棒杀之威而消失,如果中国足球不从机制和体制上构建起保障球员利益的良性机制,胡总书记提出的以人为本,创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在足球圈是不可能得到落实的! 我有话要说! 点击进入论坛查看原贴 (稿源:红网) (作者:月上窗纱) (编辑:言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