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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检察院表彰获得全国荣誉称号的先进典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18:27 红网

  红网长沙2月28日讯(记者 刘怡斌通讯员 苗霞 罗家欢)今天下午,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隆重表彰获得“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2月21日,在全国检察机关“双先”表彰会上,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和彭新文、张展分别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岳阳市岳

阳楼区人民检察院等四个基层检察院和李太平等五人分别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个人一等功,会上一并进行了表彰。

  表彰会还对2005年度争创“四先六优”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潭市人民检察院、阳市人民检察院被授予先进市州检察院;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等25个基层检察院被授予先进基层检察院;盛磊等10人被评为优秀检察长;株洲市人民检察院等19个单位被授予反贪污贿赂“三无一好”先进单位;永州市人民检察院等21个单位被授予反渎职侵权”三无一好”先进集体。李文革等30人(反贪20名、反渎10名)被授予优秀侦查员;柏善民等15人被授予优秀公诉人;余永忠等56人被授予优秀办案能手;钟锡发等6名同志被授予优秀司法警察;谭军等52人被授予优秀检察干部;宋晓龙等6人被授予检察系统信息化建设先进个人。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素斌号召全省检察干警向先进典型学习,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要突出办案重点,查办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大要案。要坚持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依法准确、有力地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法监督纠正各种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问题,确保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要坚持执行程序法和实体法并重,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办案数量与办案质量并重,做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稿源:红网 作者:刘怡斌 苗霞 罗家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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