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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邦国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颁发任命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20:26 新华网

  吴邦国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颁发任命书

  新华网北京2月28日电(记者孟娜许林贵)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28日在人民大会堂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颁发任命书。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盛华仁主持了颁发任命书仪式。

  接受任命书的有: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李飞;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王凤超、王振民、张晓明、饶戈平;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徐泽。

  最近,黄保欣、王光亚、刘镇、陈佐洱、夏勇和武大伟因年龄或工作变动等原因,分别请求辞去其在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所担任的职务。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28日表决免去黄保欣的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去王光亚、刘镇、陈佐洱、夏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武大伟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职务。

  调整后的香港基本法委员会组成人员为:主任乔晓阳,副主任梁爱诗、李飞;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列):王凤超、王振民、邬维庸、吴康民、张晓明、陈弘毅、饶戈平、梁定邦、谭惠珠。仍为12人,内地和香港人士各6人,其中包括法律界人士。

  调整后的澳门基本法委员会组成人员为:主任乔晓阳,副主任李成俊、李飞;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列):王振民、李沛霖、杨允中、张晓明、林笑云、徐泽、崔世昌。仍为10人,内地和澳门人士各5人,其中包括法律界人士。(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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