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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官司我几乎崩溃 见义勇为我终究无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07:0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早报讯(王鑫记者李力摄影华小峰)昨日上午10时45分,成都中院第10法庭。“全体起立!”“本席依法对本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自诉人胡永立、陈兰珍、甘雪芳、罗军等人的诉讼请求,维持原判!”话音刚落,法庭内顿时响起热烈的掌声。至此,耗时1年多的“见义勇为”案终于尘埃落定。

  市民自发前来助威

  上午10时8分,见义勇为者张德军一走进审判庭,立即成为众多记者“长枪短炮”追逐的焦点:“请问你此时是什么心情?”“你怎样看今天这场官司?”……在众多的记者簇拥下,张德军静静坐在了审判庭第一排正中的座位上,“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再次坐在被告席上,只是觉得尴尬和无奈!”

  记者注意到,七八十名专程赶来旁听的市民将审判庭塞得满满当当,门外也排起了长龙。这些人大都来自圣灯乡人民塘社区,“张德军就住在我们社区,我们是专门过来为他助威的。”“他的行为值得社会弘扬,他不应该站在被告席上!”一位市民称,以前圣灯乡附近经常发生飞车夺包,自从张德军勇追歹徒的事迹传开后,飞车夺包的抢案明显减少,“张德军作为一名外乡人,都敢勇追歹徒,我们市民更应该向他学习!”

  当法官宣判结束后,胡远辉的父亲胡永立立即大喊:“不服,我不服,我还要上诉!”而坐在被告席上的张德军却异常平静,只是长长舒了口气:“终于结束了,法律还给我一个公道的结果!”之后,张德军为避开原告胡远辉、罗军家人的辱骂,匆匆朝庭外走去。

  官司一年压力巨大

  昨日中午,当记者拨通张德军的电话时,张称,几个朋友正在为他设宴庆贺。“为了这场1年多的官司,我几乎都要崩溃了!”张德军说,2004年案发当天,他完全是出于路见不平,完全没想到会因此而坐进被告席,面临如此尴尬,“抢匪有生命权,那见义勇为的人又该享受怎样的权利?!”张德军称,自己被告上法庭后,生活被彻底打乱了:因为要应付官司,他失去了工作,一家四口的生活只能靠妻子几百元的工资来维系;在打官司的1年中,他的母亲因病住院,又花去了家里仅有的一点积蓄,“我现在是负债累累,精神上都要崩溃了!”不仅如此,来自各方面的压力,也压得他喘不过气来,甚至连10岁的女儿也埋怨自

  己不该多管闲事!“但我始终相信邪不压正,我当初那样做是没有错的!就是换到现在,我同样还会去追歹徒!”最后张德军告诉记者,他现在最希望的是“找一份工作,养家糊口,让一家人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法庭观点

  不构成故意伤害维持原判

  去年12月7日,“见义勇为”案一审宣判后,自诉人罗军等5人不服判决,以原判事实不清,判决不公、偏袒被告等为由,提出上诉。

  成都中院二审认为,该案中,张德军为制止实施抢夺行为的胡远辉和罗军,打电话报警并驾车追赶,其主观心态是将犯罪嫌疑人扭送至公安机关。胡远辉和罗军在实施抢夺行为后逃逸,驾驶摩托车以高度危险的状态疾速行驶,是造成翻车摔落致胡死亡、罗受伤的直接原因。因此,原判认定事实清楚,上诉人所提原判事实不清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对上诉人所提的原判决不公、偏袒被告人,成都中院认为,张德军为阻止犯罪嫌疑人逃逸而实施追赶,其主观和客观方面均不符合故意伤害罪构成要件。此案中被告人的行为应认定无罪,原告人要求张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却不能依法提供充分证据,故原判认定被告人张德军无罪以及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无不公和偏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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