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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组建律师团帮职工维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08:10 法制日报

  本报泉州2月28日电 王雄 记者郭宏鹏 福建省泉州市总工会决定向社会公开聘请50名法律援助志愿者,组成泉州市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团,为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援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这是记者今天在泉州市城际间工会就业维权联盟座谈会上获悉的。

  据介绍,50人法律援助律师团将由40名法律援助律师志愿者和10名法律专家、学者组成。法律援助律师须精通劳动法律法规,具有执业律师资格,每年志愿承担2件以上援助案

件;法律专家、学者必须是在劳动法律法规领域中有一定成就和社会影响力,愿意为职工提供法律帮助的在职工作者。泉州市总工会将根据名额和条件要求,择优聘任,聘任期为一年,也可连聘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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