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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标准条款拟由协会制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08:10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2月28日讯 记者辛红 正当友邦重疾险纠纷沸沸扬扬之际,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今天表示,保监会今后将从广大消费者最迫切需要的保险产品入手,由行业协会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标准条款。同时,将加强审批、备案产品的事后检查力度,对于违反法律法规、有损消费者利益的保险产品,保监会将责成公司停售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陈文辉是在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召开的人身保险产品创新与规范座谈会上作上述表示的。

  统计显示,2005年我国养老保险保费收入778亿元,同比增长30%,健康保险保费收入306亿元,同比增长14.34%,总体呈快速发展态势。但随着人身险的快速发展,产品条款看不懂、产品本身受质疑,甚至从友邦重疾险开始整个重大疾病险都开始面临诚信危机,一些学者纷纷呼吁尽快制定行业标准。

  陈文辉坦言,目前,我国人身保险产品发展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的确存在很多问题。表现在产品方面主要有:自主创新明显不足,一些产品存在“水土不服”现象;产品供需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和错位现象;行业基础较为薄弱,一些行业标准缺乏,部分条款、术语缺乏统一性。

  他说,保监会今后将加强创新力度,除了加快研究制定标准条款外,还加强对销售的监管,加强销售中的信息披露,防范和打击误导。对于有的公司以产品已在保监会审批或备案的借口,保监会也将加强事后检查力度,此外,保监会还增强行业数据积累和开发利用能力,为开发适合消费者需求的产品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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