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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被抓警方将通知家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08:57 沈阳晚报

  1986年通过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走完20年的施行道路,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施行。

  “从3月1日开始,警方在查获卖淫嫖娼违法人员时,一律要对违法人员进行拘留并通知其家人,情节轻微的可以不拘留但要处以500元以下罚款!”28日,江苏省公安厅法制处副处长张兰青如实介绍说。在此之前,一些民警在办理这类案件时,一般都是采取统一罚款

5000元,这样会造成民警为了罚款而办案。

  “罚款对卖淫嫖娼人员起不到惩罚作用,因为他们可以交钱走人。”张处长说,以前警方只是对一些多次卖淫嫖娼人员作拘留,但他们一般要求警察不要通知其家人和单位,有的家属还以为他出差了,有的还到派出所报案说失踪了。而现在则规定,卖淫嫖娼一经查获,就必须拘留并通知其家人。只有是情节轻微的,才可以不处拘留但要处500元以下罚款。据《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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