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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就业优惠证今年起全省可以通用 7类人可领证,借证者将受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09:53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讯今年起,“再就业优惠证”全省通用,七类人可领“再就业优惠证”……昨天,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再就业优惠证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和管理做了进一步的规定。

  七类人包括: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即协议期满但未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尚未再就业的原国有企业的失业人员;

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即已按全国企业兼并破产计划关闭破产的企业中,领取一次性安置费且仍未再就业的人员;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实行产权制度改革的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特殊就业困难群体,包括未就业的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现役军人配偶、县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军烈属、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复转军人;乡镇机构改革需要分流安置人员,指2005年下半年开始的全省乡镇机构改革需要分流安置人员。

  另外,伪造、租借“再就业优惠证”骗取国家扶持政策和资金的行为,将追究法律责任。□记者李红实习生张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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