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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或统管全市公证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10:00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王俊)从今天起,我国第一部公证法典《公证法》将正式施行,与之配套的《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也将同时施行。两法都明确规定,“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这也意味着,广州目前按省、市、区三级行政区划设置的公证机构将成为历史,广州市或统管辖区内的公证处。

  据了解,广州市内目前有12家公证处:省级一家,市级一家,区及县级市10家。昨

天,广州市司法局介绍,他们原本是打算保留市公证处、从化、增城两县级市公证处;撤销区级公证处,将其改造成办证点。“但最终上报省司法厅的方案有所调整,具体内容我们不方便透露。到目前省里还没给我们答复。”

  而省公证处何去何从也要等待省司法厅的答复。消息人士透露,根据《公证法》,省公证处可能调整为广州市某某公证处,下放到广州进行管理。

  广州市司法局律师与公证管理处副处长黄倩表示,在《公证法》正式施行到公证机构完成调整的这段时间之内,市、区级11家公证处会照常办证;广东省公证处主任汪云添同样表示,省公证处也会照常办证。广州完成公证机构设置调整之后,被撤销的公证处之前出具的公证书依然具有法律效力,产生法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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