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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乐部走佬 健身卡作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10:18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汤新颖通讯员叶冠勇)健身俱乐部先是说装修暂停服务,装修后却忽然对大批已购买长期健身卡的消费者说:由于换了老板,以前的卡全部作废!更有甚者,健身俱乐部忽然搬迁,原来发行的卡就宣告全部作废,消费者不得到新店消费。昨日,广州市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对外界透露,近来,该中心陆续接到近百名消费者对广州两家知名健身俱乐部的投诉。目前,该中心正在对这些问题进行调解。

  俱乐部换老板不认旧账

  市民张女士等50名消费者日前联名向12315中心投诉说,她们分别于1998年至2005年以数千元的价格购买了广州健力宝健身俱乐部公司天河分公司的贵宾健身卡。但2005年9月,该公司突然关门装修,并贴出公告说,装修后持会员卡可以继续享受服务。然而,装修后消费者却被告知:“新成立的公司和之前的公司没任何关系”,原来的健身卡不能在该地点继续使用,但此时,很多消费者手里的健身卡都只用了几次。后来,消费者找到该健身公司的总公司,总公司只是让她们去市内其他地点活动,但消费者纷纷表示,现在转到其他区健身,交通十分不方便,要求退回健身卡余额,遭到拒绝。

  即便有一些消费者愿意“息事宁人”到其他分店继续接受服务,也遇到了种种阻挠。消费者汪小姐投诉说,在天河分部换了老板后,她愿意去其他地点继续接受服务,该公司要求她换卡,但却规定必须要在该公司重新照相,收费30元。汪小姐说,她之前已经拍了照,“简直是强迫消费”。

  广州力美健健身俱乐部也接到几十宗类似投诉。市民何先生投诉说,他购买了一张今年5月才到期的健身卡,当时是限于到该公司在荔湾区的分店健身。但后来荔湾分店要搬迁,该公司却不允许他持该卡到其他分店消费,卡里面的1000多元余额“泡了汤”。此外,还有多名消费者投诉说,该公司此前大量发售健身次卡,但去年忽然宣布取消,令大批消费者“措手不及”。

  12315:两健身企业构成侵权

  市12315中心人士昨日表示,以上两家健身企业的行为已经构成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虽然被消费者投诉的健身俱乐部天河分店关门易主,但是其总公司还存在,而且根据法律,接手的公司也必须向消费者继续提供服务。

  此外,按照《消法》和《合同法》规定,消费者与经营者签订服务合同后,双方应该按照约定履行,其中一方更改合同条款后,另一方有权拒绝对方的强制交易等行为。因此健身俱乐部擅自改变服务地点,违约在先,应该退回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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