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怀怨恨滥杀前妻三名家人 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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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10:28 新桂网 |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卢荻 通讯员朱琳)南宁市陆元生因认为前妻的家人鼓动前妻与其离婚,竟心生怨恨先后杀死前妻的三名家人。近日,陆元生犯故意杀人罪被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在此之前,陆元生认为前妻的家人陆某等人鼓动妻子与其离婚,导致家庭破裂而心生怨恨,遂蓄谋对陆某一家实施报复。2005年10月16日11时许,陆元生携带事前准备好的作 案工具,窜至南宁市西乡塘区陆某家里,欲实施报复行为。刚好陆某等人不在家,陆元生便在其家中守候。期间,陆元生由于被陆某的妻子刘某、儿子陆×军等3人发现,陆元生便先后将刘某三人杀死。随后,陆元生在现场服农药自杀,后被赶到的公安人员当场抓获。案发后,去年12月19日,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陆元生犯故意杀人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编辑:马骎作者:卢荻 朱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