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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今起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10:39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深圳讯(记者刘畅)水、电、燃气、公交车、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这些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公用事业从政府手中交给企业经营后,公众利益如何保障?我省首部“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经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后,将于今日起开始在深圳市施行。

  深圳公用事业改革走在全国前列,2002年,深圳曾率全国之先启动了能源集团、燃

气集团、公交集团、水务集团、食品总公司等五家公用事业企业的国际招标招募改革,目前股权转让已经完成。《深圳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出台,是继新疆之后全国第二部特许经营条例。对各地的公用事业改革将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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