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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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10:45 红网-三湘都市报 |
本报2月28日讯(记者颜宇东)街头脂粉女子当众拉客招嫖以往难管。宠物扰民、短信骚扰、强买强卖等以往因为没有处罚依据,往往难以处理。3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已经把这些行为定性为违法行为,处罚有了依据,也能更好地保护群众利益。本报记者就部分内容咨询了省公安厅治安总队。 噪音扰民就违法 事件:在家里唱卡拉OK声音不能过大。如果吵得邻居家不安宁,警察就可能找上门来。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拉客嫖娼要处罚 事件:在长沙某车站门口,几名女子来回走动。见有年轻男子过身,女子偷偷跑过去,“有小姐,要不要,保证满意”。 法律依据:卖淫嫖娼一经查获,就必须拘留并通知其家人。只有情节轻微的,才可以不处拘留但要处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嫖娼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养宠物干扰他人将受罚 事件:一带宠物狗男子在街上走,与人发生纠纷,指使狗攻击对方。 法律依据: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黄段子”乱发要吃苦果 事件:连续发“黄段子”骚扰他人。这在某种程度上干扰了他人的正常生活。有的人还通过发送短信息恐吓对方。 法律依据: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强买强卖要拘留 事件:在长沙某大型建材市场,一对夫妇高高兴兴去买建材搞装修。他们在一建材店看中了一种木地板,因为价格问题不想买,准备离开。老板强行不准两人走,说“看中了又不买,想走不可能。”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诱骗他人乞讨得不偿失 事件:长沙五一大道的某大商场前。一小孩趴在地上,跟前摆着一张求援书,一个小铁盆里面放着纸币。远处一中年男子在监视。待铁盆里钱多了,中年男子跑过去收走里面每一分钱。 法律依据: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另外,组织、胁迫、诱骗不满16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将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租房要登记个人资料 事件:手中房子多的人往往把房子租给一些流动人口居住,也可以赚点钱。一些房东并不知道租房人姓名和身份。 法律依据: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的种类和号码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另外,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品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