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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成为首个获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的直辖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11:03 新华网

  新华网天津3月1日电(胡梅娟、党金生)日前,国家环保总局宣布,经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组考核、公示和审定,决定授予天津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自此,天津成为我国首个获得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的直辖市。

  自2001年天津提出创模目标以来,加快节约型城市建设,全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环境问题,在发展循环经济、中水回用、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工业固废利用、生态工业园区建设

以及城区绿化等多个方面,建设了在全国具有示范意义的环境基础设施精品或样板工程。

  天津提出创模目标以来,水资源消耗总量基本保持在8.6亿立方米左右,GDP总量则以每年10%-15%的速度增长,能源消耗总量仅有每年5%左右的增幅,实现了以一倍的能源换取两倍以上的经济总量。

  天津市共投资23.3亿元,建成8个污水处理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1%。投资15.1亿元,建设垃圾填埋场和垃圾焚烧厂,同时,关闭了221处垃圾临时卸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1%。全市绿化覆盖率由2001年的26%提高到现在的35.01%。

  调查结果显示,公众对天津市政府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的满意率和对环境质量状况的满意率均超过90%。(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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