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东游手好闲男子纵火敲诈岳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11:39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记者 何兴丽 本报讯2月28日,肇东市五站派出所联合五站刑警中队侦查员经过三天“蹲坑”,擒获了一名涉嫌敲诈罪和纵火罪的中年男子黄景春。经突击审讯,黄景春承认三天内两次写匿名信敲诈岳父一家及纵火威吓的犯罪事实。 46岁的黄景春是肇东市五站镇和平村人,只有小学三年级文化。去年他有了情人后,妻子张秀荣一气之下去了大连,此后他和同住一村的岳父张明义一家就不再往来。岳父家是个养鸡专业户,生活颇为殷实,而他一天游手好闲没有什么经济收入。 2月24日20时许,黄景春来到岳父家门前,起了敲诈岳父的念头,他偷偷把岳父家门口的苞米垛点着,然后在大门里留书:“限你两天内拿3000元放到西小庙里边,如不拿就把鸡房子点着。”黄景春放的这把火一直烧到凌晨两点。 2月26日晚,黄景春到小庙没有取到钱后又留书给岳父。这次他只要2000元,威胁岳父否则要把房子点着。 岳父张明义一家报了警。此后,五站派出所所长王静波和刑警中队王建业队长带着侦查员在西小庙“蹲”了三天坑,将黄景春擒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