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县的“贫困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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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11:45 生活报 |
本报评论员 初阳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继斥资数亿元操办首届“姓氏文化节”之后,国家级贫困县———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县今年还将举办第二届“姓氏文化节”,而且还不惜“一年建设,十年还债”,要“办得更为隆重”。 一个国家级贫困县为啥如此热衷耗巨资办文化节?也许是源于曾经盛极一时的“文化搭台,经贸唱戏”的口号。在一些官员看来,舞弄文化似乎很像耍猴,找个名目,一敲锣鼓就可以收钱。当然,文化节办得成功,确有一定的辐射力和影响力,也能够产生经济效益。但问题是,如果仅仅把文化节当做招商引资的幌子和招牌,就不是对待文化的正确态度了。 如果说为了经济效益而举办文化节还容易理解,那么“一年建设,十年还债”的办节方式就有些难以理解了。必须承认,根据当地情况,办个文化节让群众集中享受一下文化成果,是件很好的事情。办文化节富有富的办法,穷有穷的办法,但一些地方的领导酷爱热闹,只要轰轰烈烈,其势如暴风骤雨就好。这样的文化节可以当做形象工程,既能上简报给领导看,也能上报纸给群众看。这样的心态决定了文化节的办节方式,当然也决定了文化节的最后命运。于是,我们就看到了类似淮阳县这样的文化节。 美国人类学家刘易斯曾经提出一个名词———“贫困文化”,所谓“贫困文化”主要是指人们长期生活于贫困之中,形成了一套特定的生活方式、行为规范和价值观念等。其主要表现既包括“安于贫困”、“不思进取”、“因循守旧”,也包括“夜郎自大”、“好大喜功”、“形式主义”等落后观念,而折射在淮阳县某些领导干部思想里的正是这样一种“贫困文化”。 树立科学发展观离不开先进的文化。如果不摒弃“贫困文化”,贫困县的帽子也将难以摘掉。 (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