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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金行贿“交通巨贪”一经理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11:45 生活报

  重金行贿原贵州省交通厅厅长卢万里、在高等级公路工程的材料采购业务中,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国家公路建设资金1500余万元占为己有的原贵州省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经理杨明,日前被贵阳市中级法院一审以贪污罪、行贿罪等数罪并罚判处死刑。

  现年41岁的杨明原系贵州省桥梁工程公司交通工程处处长、贵州省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经理、贵州高速广告公司经理。法院审理查明,杨明除贪污公款外,还存在行贿行为。杨

明为在承建工程中套取巨额差价款,找到交通厅原厅长卢万里帮忙,先后两次送给卢万里人民币250万元。杨明还曾为答谢贵州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原局长高光礼的帮忙,共送给对方人民币140万元。

  (新华社电)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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