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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编造贷款人“已死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13:43 信息时报

  河北消息“盖棺论定、人死账结”,这在一般人看来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但是,若是掌握着银行贷款注销大权的人,用瞒天过海的手法来运用“人死账结”时,出现的情况就不能用“正常”来形容了。

  连日来,记者接到举报,反映中国农业银行河北黄骅支行在剥离不良贷款中,将一批仍然健在的贷款人“编造”为“死亡且无偿还能力”,从而达到列为损失类贷款的目的,

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依据举报人提供的“已死亡”债务人名单,记者对农行河北省黄骅市支行账上的“死亡”名单调查后发现,一些被银行列入死亡名单而注销了贷款的贷款人,不但没有死,有的还早已还清贷款。

  1994年,黄骅市张巨河村村民蔡长亭从农行贷款168100元用于发展养殖业。记者从1999年10月26日的《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损失类贷款审查认定表》上看到这样的内容:该户已死亡,生前系养殖海虾大户,受自然灾害影响,该户连年亏损,债台高筑,且担保人系同一虾地受灾,丧失担保能力,列入损失类,本金168100元。

  在“县级行意见”一栏中,行长王仁发签字同意说:符合损失类条件,同意列入损失类。就这样,一笔168100元的银行贷款成为不良资产,被全部剥离。

  按照蔡长亭贷款单据上标注的住址,记者来到张巨河村暗访,沿路所问村民均说认识蔡长亭,是个做煤生意的老板。经多方打听,记者在村西一家修理门市部见到蔡长亭本人。看着银行单据,他承认自己确实贷过这笔款,但早已还清。对于银行为什么把他写成“死亡”及对贷款报损,他说:“不清楚”,并表示不理解。

  记者调查发现,类似蔡长亭的还有黄骅市岐口村村民赵玉祥、中花寨村张兴耘、孔店村的滕仁福等,只不过有的被银行写成“死亡”或“车祸伤残”。而且,某些仍在正常生产的企业同样遭遇了被认定为“死亡”的现象。对此,农行沧州分行主管副行长马云水说不太了解。他认为,当时银行情况较特殊,程序不规范的现象是存在,但现在不论出于何种目的,任何人或单位也不能再找银行的“毛病”了。

  那么,这些健在的贷款人和企业为什么被认定为“死亡”?已经归还的全部或部分贷款究竟到了谁的手里?农行黄骅支行为什么编造出这么一个“死亡”闹剧?对此,农行黄骅支行办公室负责人拒绝采访。新华社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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