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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电”电视今起不准再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14:10 海峡网-厦门晚报

  本报讯(记者 王蔚然)待机能耗每小时高于9瓦的彩电,今天起不得再销售。根据国家今天起正式实施的《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管理办法,商场不能再销售该类彩电。

  上述管理办法是国家标准委去年推出的,大部分卖场已经根据这一标准,对产品耗电量进行了调整,但是仍然有数款电视由于能耗超出国家规定的待机能耗而在昨日下午被我

市苏宁、永乐思文等卖场撤柜,其中还包括了部分知名品牌产品。据悉,目前能耗方面需要调校的产品主要为20英寸左右的CRT传统电视,但是电视产品仍没有相对于冰箱、空调那样统一的外部能效标志,因此只能依托卖场专业人士在销售渠道把关。

  据悉,到2009年,彩电的能效要求将更为严格,待机能耗标准限定为5瓦,能效指数定为1.0。

  (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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