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医保卡买保健品属骗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16:08 南方新闻网

  医保卡买保健品属骗保

  珠海在全省率先施行“社会保险反欺诈办法”,举报欺诈将奖励

  本报讯(记者过国亮通讯员郭金荣)转借他人医保卡就医,使用医保卡购买化妆品、保健品……这些通过欺诈取得的社会保险待遇,在《珠海市社会保险反欺诈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今日起施行后,将被全数追回,并处以骗取金额的1至3倍罚款。据了解,该《办法》为广东省首部社保反欺诈规章。

  五年查处骗保372人

  在昨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记者获悉,截至2005年底,珠海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五项险种的参保人数达2185761万人次,五项基金当年收入229038万元,征缴达99.4%。基金支出115599万元,基金历年滚存结余447621万元。全市各项社保待遇在按时足额发放的基础上稳步增长,养老金、失业金水平均居全省前列。

  然而,随着参保人数的迅猛增长,社保覆盖面的进一步扩大,不道德的骗领、冒领等欺诈社保行为屡有发生,直接冲击社保基金的安全。据统计,2001年以来,珠海共查处冒领社会保险待遇372人,追回被冒领和杜绝支付违规的金额近170万元。

  养老、医疗、工伤高发欺诈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以往工作中经验,在社会保险五项险种中,养老、医疗、工伤成为社保欺诈的高发领域。在养老保险领域的社保欺诈行为,主要表现为参保人已经死亡或被判刑,其亲属并未向社保部门及时注销保险,反继续领取参保人的养老保险金。在医保领域,主要存在冒名住院、轻病住院、分解住院、定点医疗机构“联合”医保卡持有者套取卡内现金等。在工伤保险领域,主要表现为企业利用该保险“当月参保、当月享受”的特性,未给员工参加工伤保险,但在员工因工受伤后,为避免承担医疗费用,便连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然后通过更改病历中就诊时间的方式来骗取待遇。

  珠海市劳动局副局长闫昊波此前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由于社保反欺诈政策法规的不完善,反欺诈工作手段、措施缺乏,以及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导致社保欺诈行为屡有发生。长此以往,将造成基金的大量流失。

  举报欺诈最高可奖5000元

  据介绍,《办法》中的第一大亮点,便是明确了社保反欺诈工作中,劳动、社保经办机构、地税、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建立了信息共享、高效互动的联动机制,避免了以往劳动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其次,便是明确了各种欺诈行为,让职能部门执法时有章可循。据悉,医疗保险领域的欺诈行为是第一次被写入政府规章。再次,明确了对举报社保支付环节诈骗行为的举报人予以奖励,奖金由100元到5000元不等。同时,亦明确了各种社保欺诈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珠海市劳动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出台,标志着珠海社保反欺诈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

  (相关深度报道请见本报今日D叠《珠海杂志》)

  (南方都市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