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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处理纠纷 被迫哭着下跪 当事人刘某被判妨害公务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16:10 南方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刘佳)49岁的刘女士酒后和女邻居吵架,称后者勾引其丈夫等。民警接警到现场。刘骂民警是王八蛋,并招来一群人,当着派出所所长的面把该民警带走,后要求该民警给她下跪。民警哭着给她下跪。近日,广州中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刘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半。

  去年7月22日22时许,刘酒后按了邻居202房的门铃,两人发生争执,双方均报警。

天河林和街派出所接警后指派当晚值班警察赖文东、温志华到现场处理。当时两人身穿警服配戴警枪开着警车就去了。

  赖证实,到现场时,刘从204房出来,他们马上表明身份。刘骂他们,并说她认识公安部门很多领导,威胁要处理他们。

  刘对赖大骂,并用手打赖的左脸,赖见其情绪失控,就用手抓住她的双手。

  林和街派出所先后有多名领导赶到,刘也召集了一帮人赶来。其间多名包括派出所所长助理在内的几名警察遭到殴打,那帮人还用一辆面包车将赖押到另外一个地方,并逼迫他下跪道歉。赖忍受不了踢打,哭了,就违心地向刘说:“大姐,对不起,请你原谅,我错了。”随后,那帮人就放了他。

  天河法院一审认为,刘无视国家法律,使用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较为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应予严惩。依照《刑法》第270条的规定,判决刘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宣判后,刘上诉到广州市中级法院,中院裁定维持原判。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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