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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肇事司机:生命与金钱孰轻孰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16:29 四川新闻网

  昨天清晨,107国道武汉江夏区何家湖段,一具冻僵的男青年尸体被路人发现。警方调查得知:这名青年前天晚上在3公里外为车所撞,被肇事者拖至此处残忍丢弃,致其在风中活活冻死。(3月1日《楚天都市报》)

  看到这条新闻时,我已经没有了以往的震惊,因为诸如此类的新闻在我们的生活中发生的太多,太多……

  2006年1月21日,大连一老人被车撞昏后颅内淤血,被肇事司机扔进5000米外的垃圾堆。(1月23日《半岛晨报》)

  2006年01月20日,青岛一辆长城赛弗车将两名拾荒者撞出五六米远后,车主弃车而去。(1月21日“青岛新闻网”)

  肇事车狂逃途中撞死人望司机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2006年1月18日,南京一辆轿车撞人逃逸后,在逃跑的路上又将一名妇女撞死,事发后,该轿车继续逃逸。(1月20日“龙虎网”)

  短短的几天之内,竟然就发生了这么多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而且件件触目惊心!有人说,可能是法律对这类行为的处罚太轻了。那么,是不是我们的法律真的不够严呢?非也!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如果机动车驾驶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将被吊销驾照,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然而,为什么在现实生活中,还是有人一再挑战法制的底线?

  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在一些司机看来,撞伤人不如撞死人。根据我国的人身伤害赔偿制度,事故责任人首先要支付的是医疗费,花多少视伤情的治疗而定,其次一个大项是残疾补助金,另外可能还有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等。这些钱算下来,往往要比撞死人赔的多。

  发生在武汉的这桩肇事车将伤者拖3公里丢弃致其活活冻死的惨案,经警方初步查明:在肇事车将两受害者撞倒之后,肇事车停下,将伤得较重的受害者抬上车,丢弃在江夏境内。

  为什么司机单单把伤得较重的受害者抛弃?是不是怕人没死会惹来更多的麻烦?在警方尚未抓到凶手之前,我们不得而知。

  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在许多人看来,金钱似乎比人的生命更重要。这就是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发生。

  尊重生命,这是一个人人格和人品的底线。应该唤醒司机的良知,尊重他人生命就是尊重自己的生命!(民为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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