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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门开始调查“剖田”事件(《高产田为何遭“剖腹”之痛》连续报道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02:18 江南时报

  掩盖错误的最佳方法,莫过于“抬出招牌”和推卸责任。当“领导指示”、“配合工作”、“让百姓得实惠”等一系列冠冕堂皇的理由,昨天从连云港市东海县交通局副局长倪尔超的口中蹦出,记者一点都不感到惊讶。连日来,在对连云港机场公路工程建设方违法征用耕地建造取土坑事件的调查中,记者从多个部门的负责人口中,一再听到这样的说词。尽管各方还在为自己百般推卸责任,但令人欣喜的是,国土管理部门已经积极行动起来,对这一违法事件展开调查。

  A100多亩地毁于“领导指示”?

  擅自征用耕地作为连云港机场公路工程取土坑的违法事件是如何出炉的?

  昨天上午10时,记者走进东海县交通局,找到了该局副局长倪尔超。正是他,当初代表“连云港市机场公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机场公路指挥部签署了“取土坑复垦、附属物补偿协议书”。

  当记者问,在没有得到国土管理部门批准的前提下,“是谁授权给你与机场路指挥部签署征用124.8亩土地用作取土坑?”

  “这是省里立项的重点工程,机场公路指挥部是主体,地方政府只是负责配合他们的工作”,倪尔超说:“市里、县里召开过领导会议,要求限期完成征用取土坑工作”。记者问,“领导会议”有哪些部门的领导参加?倪尔超并未就此作出答复。记者又问,在“协议”上签字,又是哪位领导授权的?倪尔超说,当时为这件事成立了“协调工作领导小组”,“肯定要有个具体的人负责”。倪尔超所说的“具体的人”就是他本人,他表示,一切工作都是按照领导的指示办理。

  征用耕地用作取土坑,是不是只要有领导指示就可以不顾国家法令任意为之呢?倪尔超称,“所有手续都严格按照政策执行,各个环节包括从征地到取土坑使用,都与下面签署了协议”。倪尔超所指的“下面”,是工程沿线的乡镇和村庄,这也就是说,取土坑的选定是“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与各乡镇及村之间的“单线”约定,并未得到国土管理部门的批准。

  不过,对此倪尔超另有解释,“县里的领导跟国土部门打过电话,有过交代。”记者不禁纳闷,“打个电话”、“有过交代”是否就是倪尔超所言的“政策”呢?倪尔超表示,“依法办事是应该的,但要考虑客观因素”。在倪尔超的解释中,“客观因素”是指“因为是重点工程,办手续和施工建设有个时间差,什么手续都办了,工期也就延误了”。

  针对这种“特事特办”的“政策”,记者问倪尔超,上级的指示如果不正确、不可行,部属是不是也会盲目依照上级指示去执行?倪尔超回答:“领导不说,你就能把地拿下来?”但同时他又表示,有关部门正在积极完善各种手续。

  当记者问,机场公路指挥部实际支付给“协调工作领导小组”2345120元的“复垦、附属物补偿费”,而目前被征用土地的农民实际得到1692288元,尚有652832元的结余,这笔费用到哪去了?倪尔超回答,一部分用于工程沿线被毁树木的补偿,还有一部分仍在交通局的账上。

  B国土部门对毁田事件展开调查

  倪尔超说从征地到取土坑使用,都与沿线乡镇及村庄签署了协议。为此,记者于11时20分电话联系平明镇党委书记李彬,希望了解“协议”是在一个什么样的环境下形成的。李彬起先让记者到东海县交通局等部门了解情况,当得知记者刚从该部门出来后,马上又说自己正在苏州。

  10分钟后,记者走进平明镇党委办公室,从工作人员口中证实,李彬的确出差了,但并非苏州而是上海。

  由于耕地被占用为取土坑的事件,是从该镇纪荡村始发的,记者为此希望从该村支书口中了解一些情况。在记者的要求下,平明镇党委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与纪荡村党委书记王德如进行了联系。工作人员在拨通电话后说:“王书记,江南时报的记者要过来找你。”半分钟后,该工作人员转述了王德如的话,“他正在外面忙。”

  根据工作人员提供的电话,记者两次拨打王德如的小灵通电话,但始终无人接听。无奈,记者只得赶往纪荡村寻找。根据村民的指点,记者找到了王德如的家,但结果却是遇到“铁将军把门”。随后,又有村民告诉记者,王德如在公路项目经理部,但记者赶到时,却听里面的工作人员说,王德如骑着摩托车走了。

  寻找王德如未果,记者再次返回纪荡村。一些村民告诉记者,市里、县里的国土部门已经有人来调查取土坑的事。为此,记者联系了国土管理部门的有关人士,证实机场公路工程违法征用土地事件已经引起国土部门领导的重视,相关调查已经展开。

  C“农民增收”岂能以毁田为代价

  连日来的采访中,包括建设单位、工程沿线乡镇在内的多个部门的负责人都口口声声说,征用土地用作取土坑是件“惠民工程”。昨天在东海县交通局,倪尔超也对记者说,“是从惠民角度出发,我们积极向上面争取资金,给老百姓补偿,实实在在照顾老百姓的利益。”从这番话里,人们是否可以这样理解,老百姓得到了数万元补偿款,毁掉几亩耕地又算什么大不了的事。记者不禁疑惑,这是否就是一些地方政府在工作总结中时常提到的“农民收入大大增加”呢?

  记者从一位农技专家处了解到,耕地能够实际用于耕种的泥土层只有半米,毁掉这半米耕种层,即使50年也难以恢复。这位专家告诉记者,“对于被征用土地的复垦,如果耕土层已经被破坏,必须从其他耕地上取耕土来,但这样同时也导致其他土地的耕土层被破坏,这是个恶性循环。”

  据了解,我国土地资源及目前利用形势十分严峻,土地与人口、环境及发展的矛盾异常突出,除了受自然条件的制约外,造成这些矛盾的根本原因在于长期以来不合理的土地利用方式。有专家撰文指出,这种土地利用方式是以牺牲土地资源的综合生产能力为代价,走的是掠夺开发、粗放经营、低效浪费和生态破坏的不可持续道路,应当引起警惕。这也就是说,从表面上看,毁地补偿款是给当地的农民带来了眼前的“实惠”,但从长远看,赖以生存的土地受到了破坏,留给农民后人的将是不可弥补的损失。

  对于这起事件的调查本该就此告一段落,然而就在记者发稿之际,有读者来电称,一起同样因为工程建设导致数量惊人的农田被毁事件,已经被隐瞒了2年多。是虚构的谎言还是触目惊心的现实?本报将为读者揭开事件真相。

  《江南时报》(2006年03月02日第十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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