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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救护车为争抢车祸病员相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02:18 江南时报

  2月25日,盐城大丰市两辆来自不同医院的急救车,在抢救一交通事故病人途中因追尾又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包括医护人员在内的5人受伤,而在第一次车祸中受伤的病人因此被耽误了宝贵的抢救时间,截至目前,该伤者还在靠上呼吸机维持生命。据了解,在大丰市,这两家医院的救护车发生争抢病员事件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据说,大丰市人民医院120急救中心主要担负起大丰市院前急救任务,而民营医院也想来分一杯羹,这种利益的冲突,导致了这起急救车相撞的交通事故。

  A争抢病员途中发生交通事故

  据大丰市120急救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5日上午,大丰市通商镇通往大中农场的路上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名妇女在穿越马路时被撞成重伤。大丰市人民医院120急救中心在接到急救电话后,于11点59分派包括驾驶员、医护人员在内的共4人前往交通事故现场营救伤员;与此同时,民营大丰同仁骨科医院也接到了求救电话派车前往。大丰市120急救中心接线员郑小姐告诉记者,25号中午12点多,当两辆车距离500米左右先后行至该市裕华镇中心十字路口时,同仁骨科医院的救护车为了赶超人民医院的车加速前进,在赶超的时候从车尾撞击上人民医院的救护车,造成人民医院的救护车旋转360度,车尾又撞上边上的一辆拖拉机。当即造成人民医院车上除驾驶员外三名医护人员、拖拉机上驾驶员受伤。而同仁骨科医院的车又将路上一行人撞倒。事故中,急救中心的救护车几近报废。事发后,同仁骨科医院救护车将受伤较重的拖拉机驾驶员抬上车欲带走,急救中心的驾驶员下车与之理论,又被对方打了两拳,随后,同仁骨科医院的救护车还是将拖拉机驾驶员带回大丰市区了,对于受伤的急救中心的医护人员,他们却置之不理。

  急救车发生事故后,120急救中心又派出两辆救护车分别营救两起交通事故的伤者。但是在第一起事故中受伤的妇女还是被耽误了近10分钟的宝贵时间。据介绍,该妇女送往大丰市人民医院后,心跳、呼吸均已停止,随即被送往ICU病房中抢救。被撞的行人也在大丰市人民医院进行治疗。急救中心三名医护人员也受伤住院。在大丰市人民医院十病区脑外科,记者见到了事故中受伤最重的沈医师,她吃力地对记者说,当时她是坐在副驾驶位置上,在同仁骨科医院的车突然撞击上来时,她控制不住,一下撞到前面的车玻璃上,当时满头满脸都是血,右额头上出现长达6厘米的伤口,当时都能看见颅骨。在八病区骨科住院部,也在事故中受伤的孙健对记者讲述了差不多的事发惊险过程。在采访过程中,人民医院的医护人员都向记者提出,为什么抢病员的事件在大丰屡屡发生?

  B急救车抢病员事情司空见惯

  一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同仁骨科医院是该市招商引资的一个项目,属于专科医院,不具备进行急救的资格。但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往往与具备急救资质的人民医院的救护车同时到达事故地点,这其中是有其特殊原因的。在大丰市民间流传着这样一个说法,因为同仁骨科医院招商引资的特殊性,当地政府有条不成文的规定,110接警后除了通知120急救中心外,也要通知大丰市同仁骨科医院。但记者多方查证,都没有找到相关的依据。记者在网上查找到:大丰同仁骨科医院是由浙江省温岭骨伤科医院于2002年7月投资2000多万元在江苏大丰创办的一家集临床、科研、康复于一体的以创作骨科、脊柱外科、手外科、脑外科、筋伤科为特色兼顾内科、外科同步发展的大专科小综合的全市首家股份制医院。

  随后记者联系到负责两辆救护车维修工作的上海大众汽车大丰市特约维修站的丁师傅,他告诉记者,发生车祸的两辆救护车,人民医院的车牌号为苏JU2852,同仁医院的车牌号为浙JL2983,人民医院救护车开的时候自身速度也较快,在被撞击后也没有采取正确的处理方法,前面撞到拖拉机,后面又被撞,破损比较严重,维修难度较大。同仁医院的救护车开得很快,达到160码,但车况无什么大碍,只是车前头有点问题,维修费也只在2000元左右。记者从盐城市车管所了解到,这辆挂着浙JL2983的金杯车是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骨伤科医院的。

  许多市民反映,人民医院与同仁骨科医院这样争抢伤者在大丰早就屡见不鲜,以前只是互相争抢先来后到,把伤者带走就可以。没想到这次愈演愈烈,竟然造成了医护人员受伤。就此,记者分别联系了大丰市人民医院的徐院长与同仁骨科医院的刘曙明副院长。大丰市人民医院一位不肯透露姓名的办公室人员告诉记者,目前他们医院正在调查核实此事,相信主管部门、政府、交通部门会进行处理,到时候一定会给受伤的员工一个说法。对于同仁骨科医院与之抢伤者的事情,他则表示不想发表任何意见,因为类似的争抢事件可以说是老生常谈了。而在记者联系刘副院长时,第一次接通电话后,他以正在病房为由请记者稍后再联系。但后来记者拨打数次电话均被挂断无人接听。第二天终于接通后,记者将事情描述后,刘院长称:“我很忙,我不知道这个情况”,随后立即挂断了电话。

  记者联系了医院的主管部门大丰市卫生局,一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负责的局长去南京了,目前事情正在调查中,一切都会按程序走。

  C急救蛋糕谁都想分一点

  记者咨询了盐城市瑞信律师事务所的郭霞普律师,他说,按照国家卫生部、盐城市卫生局发出的文件规定,同仁医院是不具备直接出去拉伤者的资质的,不管其中有什么猫腻,有关部门都应该行使起管理的职能。拯救伤员是没有过错的,但是与正规的120争,耽误了宝贵的抢救时间,这就造成了急救市场的混乱。

  江苏省院前急救学会委员、盐城市急救学会主任委员、盐城市急救医疗中心宋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根据省政办发[2002]144号文件,县一级急救站可以单独设立,也可以委托当地综合性最强的医院,目前盐城市内的县一级的120急救工作是挂靠到综合实力最强的人民医院,而且一个城市只能有一个急救机构和一个急救号码,而院前急救的职能就落在急救站身上。”

  宋站长指出:目前医疗急救市场十分混乱,急救已经成为一块人人都想分一杯羹的蛋糕,往往是一个伤病员来了四五辆救护车,有的甚至为争伤者大打出手,对伤者而言,往往因为一点点时间的耽误而影响到生命。对于民营专科医院,它成立急救站的目的很大程度上是抢夺医疗病人来追求利润的最大化,甚至很多民营医院根本不具备急救的资格。而120急救站除了承担抢救病人的义务外,还承担起高考服务等公益性的职能。

  D“老专家”来信直指部门管理失控

  在记者采写本稿的时候,收到了这样一封署名为“一个业内老专家”的来信。题目是“两急救车为抢伤者相撞的思考”。现摘录部分:这起事故,再次对规范医疗卫生市场敲响了警钟。笔者认为:这起交通事故究竟该由谁来负责呢?我冒昧地说,首先大丰市人民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你的辖区内,医疗卫生市场混乱,长期以来,两个单位从事急救工作,有关部门不可能不知情,不就是抢伤者吗?国家卫生部、信息产业部2004年发的文件“一个城市只准有一个急救电话,就是120”。从事急救工作的事业机构就是120急救中心,而且省政府办公厅文件中,和110联动从事急救的也只能是120。其次是大丰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你的监管职能哪去了?我不知道大丰市相关部门在自身职能范围内有没有去行使卫生监督权,为什么屡屡发生这样的事情,这应该是大丰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应该反思的事情,这么长的时间,你主管部门不去管,是否有失职之嫌!第三是要追查一下是谁打电话给大丰同仁骨科医院的?为什么有方便快捷免费的电话不打,而要打付费电话?其中想必这个打电话给同仁医院的人也有些蹊跷吧!第四是大丰市公安局110事故处理中心,你们在第一时间内接到事故报告,是否立即拨打了120呢?人命关天,不可儿戏!法治社会,是有法规法律的。第五是同仁医院,是谁给了你们这么大的权利到处抢伤者?又是凭什么撞伤人还一跑了之?规范大丰市医疗急救市场迫在眉睫,卫生局应尽快将此事重视起来,真正做到造福于民,政府部门应承担起相应职能。

  《江南时报》(2006年03月02日第十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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