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车撞死路边三陪酒人被诉索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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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03:17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保定电(记者王永奇)昨日,保定新市区法院对一起喝酒引发的赔偿案进行庭前调解。 原告师艳英的丈夫刘桂林在保定火车站行李房上班,于2005年7月21日晚出车祸死亡。师艳英起诉称,丈夫的死亡和与其一起喝酒的3名同事丁某、罗某、王某有直接原因。当天下午5时许,丁某约刘桂林喝酒,并把一起上班的罗某、王某叫上,丁某自带泡制药酒,在 原告诉称,3名被告应该意识到醉酒后的危险性,但其仍放任自流,没有尽到注意的义务,对刘桂林的死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特别是事故发生后的半个月内,谁都不承认和刘桂林一起喝酒,严重伤害了家人的感情,因此要求3名被告赔偿12万元。 昨天上午,因3名被告没有赶到法院,只有代理律师到场,无法协商。法院决定3月9日开庭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