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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不到赔偿 我的左眼就没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04:20 北京晨报

  被炸矿工两年未得6万赔偿金,受伤眼睛急需动手术——

  2003年发生在房山的一场煤矿爆炸事故,令矿工于爱学身上多处受伤,左眼几近失明。法院判决煤矿赔偿于爱学6万元。但是两年多过去了,赔偿金仍未被支付。失去正常劳动能力的于爱学昨天告诉记者,他只能靠捡煤末艰难度日。

  作业时煤矿爆炸

  2001年,于爱学从河北老家来到北京打工。“我孩子那时刚满10岁,尽管心里舍不得,我还是咬了咬牙出来了。”几番寻找后,他在房山区大安山永生煤矿寻得一份每月2000元工资的工作。“虽然是在矿井下作业,但我也还满意。”可由于缺乏法律意识,他并未与矿方签订劳动合同。

  转眼到了2003年11月2日,这一天成了于爱学噩梦的开始。当天早上8时许,他像往常一样先来到煤矿的发电机房,开始摇动柴油发电机。“把它发动后,煤矿下才能有电。”正在摇着,一阵灼热的气流扑面而来,响声震耳欲聋。“当我一天后醒过来,才知道当时发生了爆炸。”

  身有残疾难以谋生

  爆炸发生后,于爱学被紧急送到了冶金医院。“我苏醒后,伤口痛得刻骨,头也晕得厉害。”从这一天起,他再也没照过镜子。“我简直不相信这是我自己。”经医院诊断,于爱学左眼几近失明,需要多次手术才有可能好转。此外,他脸上、身上多处被烧伤。

  在医院住了57天院后,于爱学被接回河北老家。眼见着孩子一天天长大,学费却还没有着落,他便想着能再次获得一份工作。“我也没有奢求,每月能给上三四百元就行。”

  可是,每次当他满怀信心去应聘时,都被投以异样的目光。“现在正常人都很难找工作,更何况我一个残疾人?”四处碰壁之后,于爱学也对自己也失去了信心。在记者见到他时,他仍不敢正视别人,他说自己正变得更加自卑。这一段时间以来,他只能在门头沟的一些路边靠拾煤末卖钱度日。“可医生说,我的左眼必须要重新手术,不然就有可能被摘除。”

  被判赔偿执行困难

  爆炸事故发生后的第两年,经房山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于爱学属7级伤残。本报于2004年4月2日曾做过报道,当时于爱学向煤矿索赔3万元。2004年4月26日,房山区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永生煤矿给付于爱学工伤后的各项费用6万余元。

  煤矿不服,向房山区法院提起诉讼,但输了官司。煤矿不服,又向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诉,结果煤矿又败诉了。可判决后,于爱学至今仍未获得赔偿。而高额的手术费又让他面临窘境。

  昨天下午,房山区法院执行庭的穆法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目前此案正在办理中,但该煤矿可能已不存在了,在执行中存在困难,法院正在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会加紧办理。

  晨报记者 白明辉

  线索: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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