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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书记批示:严打非法集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04:2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成都警方披露一批经济大案,经侦处处长剖析非法集资犯罪特点和防范措施

  早报讯 (记者周海波实习生邱旭娟摄影华小峰) 成都市委书记李春城近日作出批示,要求成都警方在2006年要严打非法集资等经济类型犯罪,确保群众利益。昨(1)日,成都市公安局经侦处根据批示要求,拉开“经侦日”宣传的序幕,披露一批已破获的经济大案,经侦处处长杨和平还现场向群众剖析了非法集资犯罪的特点和防范措施。

  据警方透露,自去年以来,成都市相继发生以“认购”保健器材、食品、药品,“认养”蚂蚁、禽类、绿色植物,以及“售后包租”、“加盟经营”等形式,骗取群众财物的违法犯罪案件,涉及受害群众3000余人,涉案金额6000余万元。警方重拳出击,成功破获了泰才沅公司集资诈骗案、四川贝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虫草”集资诈骗案、成都曼地亚红豆杉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认购“红豆杉”集资诈骗案等一批涉案金额巨大、影响范围广的案件,打击处理25人,挽回经济损失1500万元。

  □蹊跷事件

  集资办超市专邀老年人!高额分红利天上掉馅饼?

  昨(1)日,四川加加连锁责任管理有限公司的无风险入股分红承诺受到几位中老年“股东”质疑:该公司所称的“投资1万元一股之后不承担超市的任何经营风险,每月每股可以分红150元”的说法是否属实?律师提醒,这类有限责任公司不具备向公众募集股金的权利,谨防遭遇欺诈。

  邀中老年人投资超市

  家住东光小区的李大爷已经70岁高龄,昨日他打进本报热线说,自己在上月27日与邻居去加加连锁保健超市参观后,在工作人员的劝说下集资了2万元与加加一起“办超市”。“但是我现在很担心是不是被骗了。”

  记者根据李大爷提供的合同,来到位于太升北路的四川加加连锁责任管理有限公司青羊分公司,正好碰上同样对投资质疑并要求退款的刘女士。刘告诉记者,前几天加加的工作人员在其居住的小区附近散发传单,邀请附近居民去为加加连锁保健超市长久店开业捧场。

  “27日早上,加加的工作人员开了辆中巴车把我们接到了位于华阳的保健超市,参观完之后又邀请我们去农家乐联谊。”据刘女士介绍,被邀请的多数是居住在城郊的中老年人,50出头的她在人群中算是比较年轻的。在联谊的过程中,加加连锁的工作人员说,保健超市将会成为低投入高回报的行业,劝说市民们购买股份,每股1万元,每个月每股分红150元。工作人员对刘女士说,每股分红150元是这个月的情况,下个月分红的金额将降到100元,并催促刘女士在27日当天就立即购买。

  “热心人”陪着回家取钱

  当刘女士提出身上没有现钱,想改天办理手续时,工作人员立即表示可以打车将刘女士等人送回家取了存折再去公司办理。

  加加连锁的工作人员陪同刘女士一行10多个老年人,乘坐了3辆出租车回家取存折,一路上都在说加盟后如何没风险、如何高回报。当天下午,刘女士就去公司签订了一份发起人协议书,并得到一张项目为“合作款”的该公司专用票据和工作人员称用来领取每月红利的“黄本本”。后来,经家人和朋友的分析劝说,刘女士感觉这次投资有点蹊跷。昨日,她来到当时签定合同的四川加加连锁责任管理有限公司青羊分公司要求退款。

  该公司一位自称是王总经理的人解释,每月的150元钱不是红利,而是给股东的代管费,公司与股东是合作关系。王姓经理告诉记者,发起人协议中已经写明,公司将在工商部门进行股东合法登记后确认其股东身份,具体的股份比例以公司成立后的股权证为准。由于刘女士坚持要求退款,该公司不得不当场退还刘女士的2万元股金。

  □律师提醒

  许诺高回报投资要当心

  四川刘范杨张律师事务所宋建明律师:加加连锁的分红与同期的银行利率相比较算是相当高的回报。但天上不会掉馅饼,而且对方工作人员在拉拢老年人入股的过程中表现出过于急切,这种高回报需要置疑。

  宋律师说,四川加加连锁责任管理有限公司应该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2个以上50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不能向公众吸纳股金。而加加连锁向中老年人大规模募集股金超出了有限责任公司的权限,有非法集资的嫌疑。

  早报记者周晶晶摄影劳稔麦朵

  □个案点击

  ●2004年6月,陈某、刘某等人虚假成立外资企业———成都泰才沅投资策划有限公司,假借投资开发矿泉水厂、种植蘑菇等项目为名,以每股3000元的价格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并许以10%--20%高额年息、一年内还本付息,诱骗群众入股。该公司在短时间内即在成都市肖家河罗马假日广场设立了投资部,在新都、龙泉、青白江、郫县、彭州、都江堰等地设立了“公司服务处”,在广汉、资阳、眉山等地也设立了类似办事机构10余个。诱骗上当股民620余户,非法募集资金达1100余万元。

  ●2004年4月,“曼地亚公司”在成都市工商局注册成立,法人代表粟某,公司股东林某,2人系夫妻关系,公司注册资本80万元。自公司成立后,粟某、林某对外进行虚假宣传,诱骗群众签订所谓的《合作开发曼地亚红豆杉合同书》,以每亩不低于1.2万元收取林权转让款,并按照每亩收益4:6进行“分红”,按照投资额16%的年利率进行保底补偿,致使数百群众上当受骗,涉及金额1000余万元。

  ●2003年10月到2005年10月期间,犯罪嫌疑人罗某虚构自己拥有大量人力三轮车,以每辆三轮车2000-2300元的年租金对外出租并签订《转租人力客运三轮车协议》。先后有40余人与其签订了协议,涉及金额200余万元。

  □警方措施

  快侦快破全力追捕

  杨和平表示,公安机关对于这类犯罪案件,将一直要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还将联合法院、检院共同发出《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骗取群众财物经济犯罪行为的通告》,以警示社会,预防和震慑犯罪。今年,公安机关对涉及重大产业项目公司、企业的报案、咨询做到24小时受理,对案件实行快侦快破,对犯罪嫌疑人要全力追捕,千方百计挽回经济损失。

  □大案追踪

  收了2000多万突然人去楼空

  去年3月11日,成都市公安局经侦处接群众举报称,四川贝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德公司”)借销售虫草系列保健品,涉嫌非法集资。处长杨和平责成四大队组成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通过营业执照在工商部门查知,“贝德公司”法人叫陈小宝,但已人去楼空。

  经查,2003年8月,许海林、何某等人成立了成都康福贝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福贝尔公司”),并伙同陈小宝、李某某等人进行集资诈骗活动。2004年3月,为掩盖“康福贝尔公司”集资诈骗的犯罪行为,几人又共谋以陈小宝、涂某等人之名虚假出资100万元,注册成立“贝德公司”,继续以“支付订购金28%的宣传推广费”和“协议期满后全额退还货款”为诱饵,诱骗群众预付全款购买灵芝孢子粉和虫草胶囊等产品。2004年12月,在绝大部分订购群众只拿到10%的货物的情况下,“贝德公司”突然人去楼空,巨额资金去向不明。此案受骗者近2000人,受骗金额达2000多万元。

  四大队副队长徐琨称,实际上,犯罪嫌疑人许海林是此案幕后主使,操纵诈骗。案发后,这伙人如同惊弓之鸟,四处躲藏。去年4月19日,警方在雷剑宾馆将嫌疑人陈小宝抓获,其他几名嫌疑人也相继被抓。去年11月,市公安局经侦处接到匿名电话,称嫌疑人许海林又在昆明搞了一家公司实施诈骗。成都警方果断出击,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将许海林抓获。

  今年2月8日,犯罪嫌疑人许海林等人被公安机关依法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骗术剖析

  先给甜头再设圈套

  成都市公安局经侦处处长杨和平结合所侦破的系列案件分析,非法集资案中受骗者一般是中老年人,骗子利用他们辨别能力不强的弱点,许以高额回报,引诱“投资入股”。他说,被骗的中老年人往往贪心较重。不法分子有的利用媒体大做虚假广告,有的聘用业务员深入社区广泛散发传单,或是摆摊设点、免费试用产品,先让老人们尝到甜头,再让受益群众现身说法,大肆进行“高回报、高利率”等极具煽动性的宣传。不少群众在此宣传攻势下真假难分,上当受骗,有的甚至连续多次被骗。

  不法分子还以“合法”外衣作掩护实施诈骗。在办案中民警发现,骗子的公司大多是按照相关规定注册成立,证件、手续齐备。同时,这些公司还很注重塑造“实力雄厚、诚信经营”的形象,办公场所一般都在高档写字楼内,装饰豪华,投资者很容易被表面现象蒙蔽。

  傀儡法人掩盖身份

  杨和平说,这类被大肆宣传为“高回报、低风险”的投资其实隐含极大的风险,所谓的“高回报”只是不法分子编造的神话,设下的“陷阱”,根本不可能实现。

  犯罪嫌疑人在注册公司时,往往用傀儡法人掩盖其真实身份,从一开始就设下了骗局。尽管这些涉案公司一般都经过合法注册,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一般都是虚假的。他们要么直接伪造身份证,要么利用他人的身份证登记注册成立公司。如四川鑫得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和股东竟是下岗多年的工人和长期瘫痪在床的病人。这些骗子用傀儡法人掩盖其真实身份,主要目的就是企图在案发后“金蝉脱壳”。

  所得赃款迅速瓜分

  骗子在收到投资款后并非投入生产经营活动,更谈不上任何“利润”和“回报”。但为了诱骗更多的群众参与投资,他们往往将后期群众交付的投资款支付前期投资群众的“利息”,如此“滚雪球”,制造出公司“营利”的假象,而群众得到的“回报”实际上还是自己的血汗钱。

  不法分子实施诈骗得逞后,往往将赃款瓜分、转移,挥霍殆尽,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很难挽回。据调查,这些公司在收到客户缴纳的款项后,往往迫不及待地按公司内部层级分赃。一般情况下,将其中的35%用于“业务开支”,剩下的65%除了用少部分支付前期投资者的“利息”外,余下的则被很快挥霍、瓜分或转移。

  □防范要领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

  市民应该如何防范这类犯罪

  行为呢?杨和平处长表示,市民对此类犯罪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要保持高度警惕,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的至理名言。特别是在面对五花八门的宣传和高额回报诱惑的时候,要多留心和慎重考察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及合法性,切勿轻易将自己的血汗钱用于这类不安全甚至血本无归的“投资”。

  遇到类似情形,市民要尽量让自己的儿女、家人、朋友知晓实际情况,让大家帮忙参谋,防假识骗。若市民已经上当受骗,一定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并尽可能地收集有关证据材料。举报电话:84437110。

  早报记者周海波实习生邱旭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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