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两点须打烊歌城偏要唱通宵(图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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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04:39 重庆晚报 | ||
渝中区公安分局民警走进社区,张贴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法》。 编者按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昨起实施,按新的规定,凌晨2点至上午8点,娱乐场所不得营业。主城区的娱乐场所是否执行到位呢?执法者又是否严格打表呢? 同日,《治安管理处罚法》开始实施。原《治安管理条例》升格为法律,民警是否能熟练使用手中“尚方宝剑”?街头以前见怪不怪的一些违规行为,现在成了违法行为,又是如何处理的呢? 本报记者从昨日凌晨开始进行了采访。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昨日实施。按规定,娱乐场所须在凌晨2点前打烊,上午8点后才能营业。不过,该条例实施第一天,主城的部分娱乐场所就没有听招呼———凌晨2点至6点半,记者在沙坪坝区、九龙坡区、高新区和渝中区等地采访,发现不少娱乐场歌声依旧,通宵营业。接举报,民警凌晨五六点钟前去打招呼,部分地方连打招呼的人也没有。 三峡广场 情况:歌城迪吧闹哄哄 执法:千呼万唤不见来 凌晨2点11分,沙坪坝区三峡广场旁的庆泰大厦,摇滚乐夹杂重低音,两百米远就能听见———该大厦五楼的新星南KTV和六楼的KISS吧正霓虹闪烁。 2点25分,记者以居民身份致电沙区公安分局举报,一工作人员听后,说声“嗯,好的,知道了”便挂断电话。 见无人来处理。2点43分,记者致电沙区文化局执法大队,一位工作人员称,“等天亮了,我们与环保部门联系一下,现在不好找人。” 2点48分,记者再次致电沙区公安分局询问怎么不见人来处理。对方建议打110。 2点51分,记者拨打110。直到3点10分记者离开,没有发现执法者前去干预,娱乐场所歌声依旧。 记者问新星南KTV将营业到何时,对方答:早上6点。 直港大道 情况:凌晨三点歌声飘 执法:警车迅速到现场 凌晨3点半,九龙坡区直港大道至尚豪情KTV的包房内,有人在高歌。 3点48分,记者致电九龙坡区110,一民警称“我们马上就去打招呼。”3分钟后,一辆警车停在该KTV楼下,民警没下车,但能看见在车内打电话。约2分钟后,KTV里走出了十多位顾客。记者随即打电话到该KTV,接线员说:对不起,现在打烊了。 南方花园 情况:凌晨四点静悄悄 执法:警察去了好几拨 凌晨4点半,高新区科园四路、科园三街等娱乐场所集中的地方,均很安静。记者走进本色KTV,几名服务生正在聊天。记者问:还能唱歌?对方摇头:2点就停了,今晚警察来了几次,谁都不敢乱来。 凌晨5点,记者路过科园四路时,发现一辆警车就停在路旁。 得意世界 情况:夜半歌声响通宵 执法:民警凌晨来劝止 凌晨5点10分,较场口得意世界,这是远近出名的“不夜城”。钱柜娱乐会所、零点酒廊、故事村、银河璇宫、虹顶等娱乐场所生意红火,歌声嘹亮。 5点20分,记者问故事村工作人员:还能唱多久?总台女服务员说:包房全满,改天再来。 5点40分,记者致电渝中区公安分局。5点50分左右,较场口派出所一周姓民警到现场。周手拿一份《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称,“我得挨个给他们说一下。” 同时,记者致电渝中区文化局,无人接听电话。 凌晨6点,周逐一给歌城管理者做工作,希望配合。一些歌城管理员很不情愿地答应了,然后赔着笑脸送走包房里的客人,“我们也没办法,客人老说酒没喝完,点的歌没唱完……” 尚方宝剑在手民警执法谨慎 昨天,《治安管理处罚法》开始实施。众记者四处打探是否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发生,得到的回答几乎都一样:没有。 莫非昨天没违反新法的行为发生?有民警私下称,当然不是这样,因新法第一天施行,处理这些行为时仍参照原《治安管理条例》执行或现场调解解决为主。 昨天中午,民警出动处理一起几个工人堵住一单位大门讨工资的事情。记者跟随民警到场了解情况,发现几市民行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依法处理应当是,“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民警现场向几市民和单位负责人了解情况后,好言好语调解。在民警一番劝说下,几工人虽然情绪激动,但还是离开了现场。民警随后离开。 一民警私下表示,原《治安管理条例》升格为法律后,原来的一些法规空白点也不复存在。虽然民警手里有了尚方宝剑,实际上处置事件时压力反而增加,因为处理决定就形成一个法定的结果,如果错了对方可能申请国家赔偿,责任谁担?能够辛苦点把事情调解了,何乐不为? 一些公安派出所领导说,不要说民警,就是派出所领导对《治安管理处罚法》普遍都不甚熟悉,关于新法实施细节的一些规定,最近才下发到派出所,没有充分的时间贯彻学习。再说,有关《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应法律文书都正在制作中,民警又如何大胆地贸然去下结论说某个市民违了法? 还有派出所领导称,原《治安管理条例》已沿用20年,在执法者脑中根深蒂固。虽然新法较原条例已经有了很大变化,但还是应该给执法民警一个适应期,因此暂时按原《条例》处理或调解解决也无可厚非。 有民警表示,新增的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尽管规定得很清楚,但警方没检测噪声的资格和仪器,认定噪声的尺度也没明确规定。同时,这还涉及到一个和环保部门的合作问题。如果半夜接到群众举报噪声问题,民警出动后环保部门是否也能一起? 街头不法行为再访 关键词:乞讨 昨上午10点,渝中区民权路建设公寓旁人行道,一乞讨男子拦下记者,径直将一瓷碗递上来,“拿点钱”。记者不给,男子堵路。递上两元钱后,方能离开。刚走几步,该男子又将一时髦女挡住,同样是给钱后走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1条: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警告。 关键词:租赁 下午2点30分,记者去高新区石桥铺正街255号租房。赵姓老板称,房租每月250元,不含水电气。记者称没带身份证。赵说:“只要交钱就行,不用登记。如有民警来检查,我们还帮你圆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7条: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关键词:宠物 石桥铺正街305号附2号,3条恶狗结伴行走,路人四处躲藏。3条恶狗引来该楼上另一恶犬狂叫,很快,刺耳的狗叫声沸腾。“天天都有狗在叫,烦恼死了!”几名经营户对此怨声载道。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5条: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关键词:出警 下午3点32分,记者以居民身份联系石桥铺派出所,反映“租房”和“狗叫”情况。一民警在电话中进行登记,并表示立即给辖区户籍反映,让其前往制止。并表示,1分钟后给记者回话。 1个小时后,记者离开这里,没见前来处置的民警,也没接到派出所回话信息。 《治安管理处罚法》116条:接到要求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报警后,不及时出警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记者 陈国栋 丁香乐 丁春兰 徐其勇/文 陆纲/图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