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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好友偷了银行卡 受害人替小偷写下“讲情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04:57 青岛新闻网

  受害人替小偷写下“讲情信”

  被好友偷了银行卡的小丹昨日表示有了这次经历后朋友不会再犯错

  早报讯银行卡突然失踪,卡内的2200元钱被人提走,但小丹没想到银行卡会被好友小妮“装”进了口袋。当小妮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向小丹道歉后,小丹原谅了好朋友,并替朋

友向公安机关“求情”。昨天,小丹告诉记者,事情已经过去,她和小妮还是好朋友。

  好朋友“揣”走了银行卡

  小丹和小妮是高中同学,两人很要好,小丹的银行卡密码小妮都知道。去年高考结束后,小妮和另一名同学到小丹家玩。聊天时,小妮看到小丹的银行卡放在桌子上,就趁大家不注意偷偷揣进了口袋。

  2200元存进自己卡

  离开小丹家后,小妮从山东路乘车赶到南京路一家银行ATM机前,输入事先已获知的密码。几分钟后,小丹将卡里的2200元提出转存到自己卡里。

  几天后,小丹发现丢了卡,到银行一查发现钱几乎被人提光,赶紧向派出所报了案。民警调查发现,是小妮提走了存款。

  认了错她们还是好朋友

  小妮被抓获后,一再表示后悔。她感到非常对不起小丹。让小妮没有想到的是,小丹不仅原谅了她,还给民警写了“讲情信”,希望从轻处理小妮。但因小妮的犯罪事实清楚,市南区检察院还是以盗窃罪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考虑到小妮的认罪态度和小丹的“讲情信”,法院最终判小丹处罚金三千元。

  昨天,记者联系到了小丹。她告诉记者,她和小妮依然保持着好朋友的关系。她说,相信朋友不会再错下去。(记者于顺)

  山东海桥律师事务所的李晶鑫律师介绍,小妮盗窃数目较大,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还可单处或并处罚金。法官在量刑时会考虑盗窃人的认罪态度和退还赃款情况。如果被害人有减免被告责任的请求,法官也可酌情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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