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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认为法规同宪法相抵触应书面寄送审查建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05:38 中国青年报

  本报北京3月1日电(记者崔丽)公民、组织认为法规、司法解释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应当如何提出审查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今天答复称:公民、组织提出审查建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这位负责人称,最近有媒体报道说,有的公民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建议,但我们经核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法制工作委员会并未收到,其原因可能是公民仅向

媒体送交审查建议或反映提出审查建议的诉求。全国人大法工委今天通过媒体告知并提醒公众,为及时进行研究处理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请按以下地址邮寄:北京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邮编10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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