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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法》开始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05:38 中国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王亦君)我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3月1日起实施,司法部日前颁布了《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明确禁止公证机构进行6项行为: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以诋毁其他公证机构、公证员或者支付回扣、佣金等不正当手段争揽公证业务;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违反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公证费;法律、法规和司法部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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