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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实施“举报悬赏” 举报“老赖”可获10%奖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06:23 东方今报

  今报郑州讯 碰上“老赖”故意藏匿财产拒不还钱怎么办?昨天上午,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媒体通报,凡提供“老赖”可执行财产线索的,法院将按10%的比例重奖举报人,这笔悬赏由“老赖”承担。这项规定来自省高院最新实施的“举报悬赏”制度。

  “为啥执行难呢?就是因为法院手软,该抓的不抓,该判的没判!”昨天上午,当着150多名“老赖”的面,省高院执行局局长曹卫平说,今年上半年,全省上下要开展一次清

理解决执行积案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赖账户”。

  省高院执行局副局长李光说,对于抗拒、逃避执行的“赖账户”,法院将依法采取搜查措施,采取公告执行、悬赏执行的方法,建立执行财产线索的举报悬赏制度,悬赏费用由“赖账户”承担,费用比例最高可达提供财产线索价值的10%。

  曹卫平局长说,省高院给这150多件案件的欠账户定了一个期限,在本月15日之前履行全部债务或与债主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的,法院可以不公告。否则,坚决在媒体上曝光。省高院执行局举报电话:0371—65768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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