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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收费不还贷”也是腐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07:10 大众网-大众日报

  据报道,一个贷款建设的路桥项目,收费站一年收费649万元,却只还贷31万元,预计全部还完要756年。这等荒唐事发生在广东省河源市江面收费站。

  “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百姓是能够理解的。然而,现实往往是收费站一旦建起就收费不止,从收费站“超期服役”,到收费站“收费不还贷”,到底是什么导致了这种披着合法外衣的乱收费?

  信息不公开催生了公路乱收费。公路收费有多大比例用于还贷?贷款何时还清?公路养护成本几何?这些问题对于公众来说都是一头雾水。信息不公开,就谈不上监督;没有监督,公路收费就成了一个摸不透的“黑洞”,腐败就有了可乘之机。

  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年,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5年。对于收费达到15年而未还清贷款的收费公路,应停止收费,其债务由政府偿还。《公路法》也有类似规定。然而,这些规定在多少地方能够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

  “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曾是许多地方公路建设快速发展的成功经验,如今这个好政策却在某些地方走向了反面。正如民盟广东省副主委、广东省政协委员王则楚所言,一些地方政府将收费站当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自家“银行”。

  “收费不还贷”也是一种腐败。它不仅侵犯了公众财产权,超前消费了当地的发展资源,更损害了政府公信力。对于那些收费不还贷的收费站,有关部门很有必要好好查查,看看那些本该还贷的资金,到底流到了哪里,是进了地方财政的腰包?收费站的小金库?还是流进了某些人的口袋。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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