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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变化”看人性化“新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07:43 大众网-生活日报

  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实施,新法与过去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到底有哪些区别?记者1日专访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副总队长张月波。张月波介绍,通过一些“数字变化”不难看出这部新法宽严更适度,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

  从73条到238条治安处罚行为增多

  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处罚法》)中,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由原来的73种增加到现在的238种。例如强行乞讨、拉客招嫖、强买强卖、发送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等扰乱公共秩序和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等都纳入处罚范围。

  从3种到4种增加了处罚种类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处罚种类仅有警告、罚款和拘留三种。处罚法增加了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处罚,同时,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驱逐出境。

  从1元到5000元提高罚款处罚幅度

  《条例》规定罚款的最高数额除对“黄、赌、毒”等行为处以最高3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外,对其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罚款处罚仅为1元至200元。

  《处罚法》除对“黄、赌、毒”保留3000至5000元处罚外,对其他的违法行为,按照不同的行为和不同的性质,分别规定为200元以下、200元到500元、500元到1000元、2000元、5000元等多个档次。

  从1个档次到3个档次自由裁量幅度缩小

  原来《条例》规定,拘留的一般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处罚法》把行政拘留处罚,细分为1至5日,5至10日,10日至15日三个档次,有利于公安机关妥善处理自由裁量权。

  4种人免罚尊重保障人权

  《处罚法》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70周岁以上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本报记者李冉实习生陈文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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