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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响不停 “新法”牵动百姓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08:00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今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第一天,就新法开展的咨询,本报厅局长热线异常火爆。来自全省18个市县的电话持续不断,令解读新法的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应接不暇。

  下午2时许,受省公安厅副厅长杨志成的委托,省公安厅治安处杜汉平处长、警官蔡壮明、法制处副处长俞丽提前30分钟来到本报。

  热线电话成了现场办公

  第一个打进电话的是美兰区演丰镇的林先生,林先生反映说其妻子前段时间被人打伤,到派出所报案后一直没有结果。杜处长详细了解情况后,立即与美兰公安局孔繁科局长联系。孔局长指令演丰派出所李所长立即面见李先生,将案情进展情况及时反馈给当事人。热线电话成了现场办公。几分钟后,李先生再次打进本报热线表示感谢。

  从宠物扰人、噪音纠纷、手机黄色信息、出租屋不办理租户登记等民生问题,到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如何要求听证的相关规定等等,省厅3位负责人一一耐心解答。还有几名律师打进电话与其探讨《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细节,并提出自己的观点,交流的气氛异常热烈。

  杜处长感慨地对记者说,广大群众积极反映问题参与新法讨论,让他非常感动,尤其是一些群众提出的建议,是发自内心地对公安机关的理解及信任。

  教唆、欺骗他人吸毒违法

  万宁的陈女士反映,其15岁的儿子不懂事,乱交朋友,一个年长他几岁的男子吸毒,将带有毒品的香烟给儿子吸,儿子现已染上毒品,为此,儿子很痛苦,他们做家长的更痛苦。他们想告骗儿子吸毒的人,但不知对方是不是违法了。

  俞丽副处长说,根据新法规定,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新法规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吸食、注射毒品的; 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对有以上行为 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阻碍公安执行公务重罚

  儋州的郑先生打电话反映,前段时间儋州有一起车祸,死者家属将死者的尸体放在公路中间,阻碍交通长达十几个小时 ,交警怎么劝阻都不行,有人起哄,阻挠交警车通行,严重阻碍公安机关执行公务。郑先生咨询对有关违法人员该如何处理。

  俞丽副处长说,阻碍公安机关执行公务是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根据新法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对以上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对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要从重处罚。

  俞丽副处长说,根据新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公共场所停放尸体或者因停放尸体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秩序,不听劝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卖淫嫖娼传唤的通知家属

  乐东的胡先生咨询有关卖淫、嫖娼的违法规定,是否对于卖淫、嫖娼被抓要通知其家人,是否一律对违法人员进行拘留。

  杜汉平处长说,根据新法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警方在传唤违法人员后,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家属。

  噪音扰民公安有权处罚

  陵水符小姐打电话反映,其邻居家养了两条狗,每天晚上狂叫不已,她整晚休息不好,严重影响了她的正常生活,她不知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杜处长说,新法规定,制造噪音干扰居民生活的,可作警告和罚款处理。

  杜处长介绍,以前经常接到群众报警,称小区内有噪音,影响他们休息,但民警很难处理,按照规定,噪音应该由环保部门负责,警察没有处罚依据。新法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音污染防治规定,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不服处罚可直接起诉

  黄先生咨询对公安机关的处罚不服怎么做?俞丽副处长回答说,过去,当事人对派出所处罚不服的,必须要先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或本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现在,当事人可直接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新法规定,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2000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及时依法举行听证。

  强行讨要可拘留罚款

  三亚的李先生反映说,他是一个外地人,欣赏海南的美丽风光,但常在街头看到有乞讨的,有的乞讨者烂打死缠,不给钱就不让走,让人感到很尴尬,李先生问,对这样乞讨的人该怎么办?

  杜汉平处长说,对生活无着落的乞讨人员应该向救助站求助,但有些乞讨者觉得讨钱来得快,以此为生。根据新法规定,对于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百姓如果再碰到有强行讨要 、给你的生活造成严重干扰的讨要者可以立即打电话报警。

  新法规定,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强卖商品可拘留罚款

  琼海的周先生反映,海南是一个旅游大省,在很多景点,都能看到有些小商贩强制游客购景点纪念品及海南的特产,对方不买就不放对方走,是否对强买强卖有处罚规定。

  蔡壮明说,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十六条规定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民警检查要出示检查证

  文昌的卢先生反映,有个别民警在执法检查中不出示证件,问民警在执法检查中该出示什么证件?杜汉平处长说,根据新法规定,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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