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贵州《治安管理处罚法》施行 扰民可找110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08:05 贵州都市报

  昨日,《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类似偷窥偷拍、制造噪音干扰邻里生活、放任动物恐吓他人……这些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小事”,如今也是违法行为,并将受到法律制裁。

  噪音扰民最高罚款500元

  3月1日大清早,贵乌派出所民警杨启贵便在自己所管辖区内转悠开了……

  “吱吱……”循着一阵尖锐的金属切割声,他来到了贵乌北路一家铝合金加工店。

  “小伙子,你们工作时尽量降低噪音。要是声音太大,影响了附近居民生活,接到居民报警,要受处罚的哦!从今天起《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实施,噪音扰民之类的‘小事’也违法。”杨警官耐心地对正在加工的伙计们说道。

  转出贵乌北路,来到大营坡转盘处,杨警官走进了一家门口摆着一对大音箱的音像制品超市。

  “音响声音要尽量开小点,影响居民生活休息要受处罚哦……”不等杨警官说完,老板抢着说道:“是不是那个《治安管理处罚法》今天起实施嘛,报纸、广播上都在宣传,我们一定会注意,调低声音,不影响其他人。”

  这是新《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天,记者跟随民警杨启贵所见到的一幕。

  “以前我们经常接到晚上搓麻将声音太大,干扰邻居休息之类的报警。上门去,嘴巴都说干了,效果还是不好,关键还是没有法律对这种行为进行约束。新法实施后,类似情况就好处理多了。”杨警官说。

  在贵乌派出所,所长蒋秀明说:“《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一些日常生活‘小事’细化了。有法可依,大大增强了民警的办案信心。”

  在贵阳市环保局污管处,记者了解到,环保部门对城市噪音超标已有明确界定。4类地区在白天和夜晚,噪音分贝超过规定的上限即可认定噪音超标(见图表)。但需要说明的是这仅是一个标准而已,噪音是否已构成扰民主要还是由居民生活的影响程度来判定。

  新法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将被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友情提示:

  半夜搓麻太大声

  左邻右舍不清静

  一个电话幺幺零

  罚你罚得直哼哼

  乱刻乱划 情节严重者拘留

  昨日,记者来到黔灵公园,在七星潭、九曲径等处的椅子和亭柱上,游客乱刻乱划留下的“疤痕”随处可见。

  常年在此健身的市民赵大爷说,黔灵山亭子不少,可亭柱上干干净净的没几个,“××到此一游”的刻痕随处可见,尽管公园管理处定期粉刷维护,但过不久新的刻字又会出现,真让人痛心。

  对这些爱“涂鸦”的游客咋处理呢?对此记者采访了黔灵公园治安派出所所长李建,据他介绍,过去他们也曾逮到过刻字的游客。由于对此行为没有明确的法律处罚规定,往往仅是批评教育,写个检查就算了。

  新法规定: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友情提示:

  公园古迹秀“书法”

  警告过后把钱罚

  “大作”一旦秀过头

  10日以下处拘留

  发“黄段子”也违法

  “黄段子”、“有色”QQ表情等,可能是手机一族和网民们时常遭遇的尴尬。有时,一些恶作剧的“黄段子”不但会引起同事朋友间的误会,甚至还会引发“家庭战争”……类似事件,媒体上曾多次报道。

  今年2月15日,就读于贵阳某高校的小李,因不堪忍受女友频频的短信骚扰,最终导致二人感情破裂(本报曾作报道)。

  新法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友情提示:

  “黄段子”发几次

  告你骚扰没脾气

  要是骚扰过了头

  触犯法律悔莫及

  狗狗“行凶” 主人“受过”

  家住百花山的王女士为了自家安全,特地从乡下拉来一只土狗拴养在楼道边。狗见到生人就狂吠,且到处乱拉,害得楼层住户成天提心吊胆,居委会多次劝解,王女士均以自己住一楼,安全需要保障为由拒绝将狗处理,后来派出所民警依据《贵阳市城镇养犬规定》,要求王女士将狗关到屋里饲养。

  据贵乌派出所所长蒋秀明介绍,类似于宠物乱吠乱拉,甚至伤人的事件,他们遇到得实在太多。过去接到市民举报,一般都是民警上门告诫主人管好自己的宠物。发生宠物伤人事件后,他们通常只能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新法规定:饲养宠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友情提示:

  狗狗乱拉又乱叫

  小心警察把门敲

  唆使狗狗去咬人

  拘你半月不留情

  偷看他人E-mail也违法

  在贵阳市某媒体工作的秦林(化名)在接收电子邮件时,竟发现自己的电子邮箱中所有信件均被人删除,让她更为尴尬的是,男友发给她的“私房信”也被人偷看了。气愤之余她拨打了前男友李某的电话,李某承认是自己所为,还很坦然地说道:“你的邮箱是免费的,密码也是我自己猜到的,看看有什么关系。”气急败坏的秦林向警方报了案,终因无法取证而不了了之。

  据贵阳市公安局民警陈开伟介绍,没有合法依据和没有经过合法程序,而对他人邮件进行私拆和偷看的,均属违法行为,电子邮件是一种新兴的邮件流通模式,涉及个人隐私的邮件内容同样受到法律保护。

  新法规定:冒领、隐匿、毁弃、私自开拆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友情提示:

  别人E—MAIL别偷看

  违背良心还不算

  被人揪到小辫子

  见了警察真难堪

  规范“鸡毛蒜皮”体现社会文明

  专家评说:(贵州民族学院副教授:陈登汉)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颁布实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老百姓的生活往往都是由一些“婆婆妈妈”的小事组成,细化后的法规更为老百姓着想,更贴近老百姓的生活,而且能从根本上规范人们的行为,给年轻一代的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从大处讲,也会对文化产业和信息产业的健康发展起促进作用。01

  作者:李定京 徐子敬 申红珊 郭晶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