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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拿到收费批文 物业先忙着收起停车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08:37 沈阳晚报

  3月1日,铁西区凌空一街百燚园小区业主向本报反映:尧舜物业公司收取每月每台80元的停车费,不合理。接到反映后,当日,记者对此展开调查。

  业主代表高先生告诉记者,2004年7月,他们购买住房时,开发商尧舜房屋开发公司明确说,业主车辆可以免费停放在小区里。但从2005年12月开始,尧舜物业管理公司开始向有汽车的业主收取停车费,每台每月80元。

  据高先生讲,小区入住业主已经超过50%%,但是迟迟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更没有召开业主大会、选聘物业公司,现在的物业公司只是房产开发公司的下属单位,不是业主聘请的。其次,业主买下了住宅,小区内相应的配套设施如园林、景点、场地等均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没有经过全体业主同意,就开始收费,肯定是涉嫌乱收费。

  记者从沈阳市房产局了解到,今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沈阳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明确了车辆管理收费。《规定》指出:“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收费和管理等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决定对车辆停放收费的,可参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业主大会成立前,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的,其收费标准应当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车主对车辆有保管要求的,由车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另行签订保管合同。”

  百燚园小区是否乱收费呢?记者联系到了尧舜物业管理公司何经理。

  何经理告诉记者,百燚园小区(一期)已经获得了物价局批文,明确地上停车场每月每台100元,如今百燚园小区二期工程尚未完工,业主入住还没有达到50%%,所以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他们暂时代管,对于车辆收费也是参照百燚园小区(一期)收费标准,每台汽车每月80元还是优惠价,现在已经有20多名业主都交了费。

  既然是参照百燚园小区一期标准,肯定是没有获得物价局的收费批文,这就违反了《沈阳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属于乱收费。何经理最后说,他们近期将马上向物价局申报收费,在批文下来前暂时停止收取每月每台80元的停车费。

  本报记者张建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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