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生注意了! 今年高考“加分”政策放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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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08:37 沈阳晚报 | ||
新华社北京3月1日电(记者吕诺)记者日前从教育部获悉,2006年高考中,符合可“加分降线”投档条件的考生仍必须向社会公示,且加分值最多不得超过20分,但可享受“加分降线”政策的范围有所扩大。 新增两项加分内容 根据教育部制定的《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应届毕业生可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的条件中新增两项内容: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这一政策调整有利于把一些具有创新精神和科技特长的学生录进高校,体现了高考选拔录取注重学生科技创新能力的导向,与高考改革适应素质教育要求、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的方向相一致。 对退役军人优惠放宽 2005年,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在《规定》中,凡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均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不论城镇、农村,都一视同仁。军人和警察及其子女新增一些“优先录取”规定 《规定》中对军人和人民警察及其子女还新增了一些“优先录取”规定: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高等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等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