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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马路险情"真不少 交警深入学校开展教育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08:50 新桂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 段钦中 通讯员 龙霖

  3月,是全国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宣传月”。2月28日,记者随南宁市交警二大队民警到南宁市沛洪民族中学作交通安全宣传课外辅导,了解到一些与中小学生息息相关的交通安全知识。

  骑车逆行事故多

  2月28日下午2时许,记者在民族大道科技馆附近,看见多名新民路某中学的学生骑着自行车逆行在机动车道上。

  当记者问他们,为什么要逆行时,他们的回答基本一致:直接沿着民族大道西东向逆行一小段,省路一大段。

  南宁市交警二大队的刘警官说:“中学生在民族大道机动车道上骑自行车逆行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去年就有好几起。如果是逆行的,自行车应该在人行横道上推行”。

  爱闯红灯是老毛病

  2月28日下午4时,在民主新民路口值勤的交警二大队值勤民警告诉记者,在这个路口,中学生闯红灯过街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该民警介绍说,去年12月份,南宁市文化宫附近某中学的学生在放学后,骑着自行车经过路口。此时路口前方刚好是红灯,该中学生却冲出路口,与被放行的机动车辆汇在一起。

  一辆摩托车为了避让同向的汽车,将这名中学生的自行车碰倒了。该民警说:“幸亏当时没有大车开来,要不然,这名中学生肯定不是受点轻伤这么简单。”

  追求“新鲜”可能违法

  交警二大队龙警官介绍说:“一些存在很大交通安全隐患行为,恐怕只有中小学生才有。”比如在车道上滑滑板、溜冰;骑自行车双手离车把、互相追逐或尾随汽车;骑电动自行车在快速环道上飙车等等……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对于这些新鲜的“交通违法”方式,很多中小学生都表示很有兴趣。

  龙警官告诉记者,《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电动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一旦被撞别轻易私了

  中小学生既要杜绝交通违法行为,可一旦被其他违法者侵害时,又该如何保护自己呢?交警也一一以日常的例子来教育学生。

  去年5月的一天,一名中学生骑着自行车在南宁市东葛路上,被一辆摩托车撞倒。事故发生后,该名中学生见还站得起来,自行车也没事,又怕上学迟到,就重新骑上自行车走了。但该中学生还是记下了肇事摩托车的车号。

  事情过后,该学生发现被撞的部位疼痛不已,才发现手被撞断了。其父母赶紧报了警。交警虽然找到了驾驶员,但他却一口否认撞到这名学生。由于已无法取证,所以这个原本很容易处理的交通事故,就变成了“悬案”。

  交警介绍说,中小学生对遇到突发情况的应变能力还不成熟,发生事故后要及时报警,待交警到场处理,这样才能避免当事人秋后不认账的情况。

  学会如何准确报警

  交警二大队龙警官曾经接到过一个语无伦次的中学生的报警。

  当时,这名中学生拨通122电话后,可能是被撞后慌了神。一下子把正常的语言表达都忘记了。龙警官听了好一会,也只是听到“我被撞了”。于是,龙警官想出个办法,叫他依照记叙文的形式,将被撞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等5要素一一说出来。

  经过这么一“梳理”,该中学生总算将自己所处的事故现场告诉了交警。

  2月28日下午,记者询问了一些中小学生,当自己遇到交通事故时应该怎么办时,有些竟然回答“打114查”。交警对此也给出了建议:因为中小学生的心理承受力毕竟有限,遇到涉及自己的交通事故时,应该理清思路,准确报警。编辑:马骎作者:段钦中 龙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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