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管道气价4元/立方米才合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09:21 南方日报

  “管道气价4元/立方米才合理”

  广州市政园林局、市煤气公司称取消初装费为时尚早

  本报讯(记者/刘静通讯员/卢绍琨张疆)广州市管道燃气初装费会不会取消?针对日前省人大代表以及不少市民提出来的这一建议,昨天,广州市市政园林局燃气管理部门、广

州市煤气公司正式作出回应。在解释了初装费的由来和去向之后表示:“管道气初装费不会取消,除非理清价格机制,让气价有一定的利润,才可以考虑取消初装费。”

  专款未用于补贴气价成本差

  广州煤气公司总经理陈国平介绍,对收取的初装费进行专户管理,并制定了完善的使用计划,专款专用于新增管道和调压设备的建设,“比如居民家里的管网道、煤气表坏了或者到了报废期,都可以免费维修或更换。”

  市政园林局有关人士透露,虽然目前管道燃气价格一直处于倒挂,但初装费这笔钱并未用于补贴燃气成本。据了解,按照目前的重油原料成本加上人工、管理费用、各种税金等,每立方米管道气的价格需要在4元以上才算合理,而现行的气价一直只是2.5元/立方米。今年1月,市煤气公司因此倒挂高达2600多万元。该人士表示,目前管道气价格没有体现完全成本,其中未包括新增管道设施建设费用,如果不收取一定的初装费,那么燃气经营企业难以从回收的气费中安排资金进行扩大再生产,进而会影响新用户的发展。

  王则楚:公用事业应主要由政府投资

  记者就管道煤气初装费问题采访了省政协委员王则楚,他认为,首先应明确这笔费用是什么性质,其次应该向公众公开这笔钱为何而收、为何而用。“铺设燃气管道等属于政府公共设施建设,应由政府用纳税人的钱来‘埋单’。如果是让老百姓出钱,则应该属于集资,那么管道是谁的应该说清楚,出资者获多少利也应该算清楚。”王则楚是最早对电信、有线电视、管道煤气等公用事业收取初装费一事提出质疑的人。

  王则楚说,原则上燃气管道甚至燃气企业作为基础公用事业,应该由政府用纳税人的钱来投资建设,如果政府觉得不够钱,需要企业向社会进行集资,那么应由企业发行股票,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给予投资人对应的管理权和利益。现在,名义上煤气公司用这些钱购置设备、安装管线等,但设备和管线的所有权却是企业的,真正出钱的人反而没有管理和监督权了。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