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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09:29 南方日报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06年2月25日在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丽满

  各位代表:

  我代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05年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人大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的一年。中共中央转发了《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5〕9号)。这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一件大事。中央9号文件科学总结了半个多世纪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基本经验,进一步明确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重点,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为贯彻落实中央9号文件,省委召开全省人大工作会议,下发《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粤发〔2005〕17号),这对促进全省人大工作和民主法制建设产生了重大影响。

  一年来,在中共广东省委的正确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抓住贯彻落实中央9号文件这条主线,坚持围绕中心、贴近民生、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在发挥代表作用,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省进程,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广东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

  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10件,修订2件;批准广州、深圳、珠海、汕头等四个较大的市制定和修订地方性法规14件;作出废止和批准废止省及较大的市地方性法规决定2项。

  坚持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结合广东实际制定地方法规。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始终牢牢把握两个原则:一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二是符合地方实际。在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不抵触的前提下,坚持“立、改、废”并重,及时制定实施国家法律的地方性法规;清理、修订或废止不符合上位法规定、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法规;积极进行先行性立法,从我省实际出发,制定关系我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基本的、急需的、条件成熟的法规。在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和三次会议上,省人大代表先后提出了关于制定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行业协会条例、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三件立法议案。这些议案与我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常委会对此高度重视,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前提下,紧密结合广东的实际,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立法议案。目前,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行业协会条例已经颁布实施,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已列入今年立法计划,正在抓紧制定。过去一年常委会新制定的10件法规中,属于实施国家法律的有4件,属于广东先行立法的有3件,属于行政许可立法的有3件。

  坚持立法为民,注重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常委会在立法实践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按照权力与责任挂钩、权力与利益脱钩的原则,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法制化,保证法规更好地体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统筹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具体利益,从法律上、制度上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如去年制定的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道路交通安全、老年人权益保障、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等条例,都充分体现了立法为民的宗旨,合理规范和保障各方面群众的具体利益。

  坚持开门立法,推进立法公开化民主化科学化。常委会高度重视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完善立法项目和法规草案征求人大代表意见的制度,广泛听取代表对法规草案的意见和建议。完善立法顾问制度,邀请相关的立法顾问和专家对法规草案进行论证,提高了立法工作的科学性。完善立法公开化制度,所有法规草案都通过省人大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涉及全省改革发展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规草案,登报征求公众意见。制定和实施《广东省法规草案指引若干规定》,为常委会组成人员提供有关参考资料和信息,提高了审议法规的效率和质量。

  二、改进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

  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坚持依法监督,监督和支持相结合,切实改进监督方式,着力解决关系我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问题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我省的贯彻实施。

  突出监督重点,提高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实效性。常委会对水污染防治法、气象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省技术市场条例、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等5个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组织了执法检查,并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我省实施劳动法、农业法和水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饮用水安全和水污染防治问题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常委会把我省实施《水污染防治法》作为重点执法检查项目。协同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广州、河源等7个市的水污染防治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并对省环保局、建设厅等8个相关部门负责的“治污保洁工程”污水处理工作进行了专项工作评议。常委会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我省水污染防治中的薄弱环节,提出进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要求有关方面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强化水污染的综合防治,确保水环境与水资源保护有关规划的落实。强调要加大投入,加快上游地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立流域协调机制,加大水源水质保护力度;优化水资源配置,保障饮用水安全;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构建节水型社会。这些意见和要求,省人民政府正在认真研究落实。

  加强对计划和预算的监督,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认真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2004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2004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2005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关于我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资产清理情况的报告。继续探索常委会与省财政厅“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联网工作。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十一五”规划编制情况的专题汇报。去年5月,常委会还听取和审议了我省社会保险基金2004年决算和2005年1-3月收支完成情况的报告,依法监督社会保险专项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加强跟踪监督,促进整改落实。继续视察督办“十项民心工程”,重点督查了“治污保洁工程”、“济困助残工程”和“外来员工合法权益保护工程”。开展了对全省农村税费改革、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看守所建设和管理、省级储备粮库建设和管理等工作的跟踪监督,推动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规范管理、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提出了信访工作新的目标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认真组织省人大代表对全省信访工作和新的信访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视察。召开了全省人大信访工作座谈会,提出我省贯彻落实全国人大信访工作座谈会精神、做好新形势下人大信访工作的意见。去年,省人大机关受理人民群众来信8614件、来访3316批9964人次,督办重点信访件182件,目前已办结92件。

  三、大力加强代表工作,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信息。保障代表知情权,是为代表服务,发挥代表作用的基础性工作。常委会不断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除继续向代表通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进展情况外,还向省人大代表增发《广东人大信息》、《广东发展动态》、《经贸信息》、《安全生产形势》等资料,并将提交常委会审议的有关预决算和审计工作的报告寄送全体省人大代表。目前,省人大机关正在以广东发展研究数据库和决策专家团的智力资源为依托,着手建立省人大决策支持库,以更好地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咨询和信息服务。

  积极组织开展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常委会坚持把发挥代表作用贯穿于人大行使各项职权的全过程。规定常委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开展的工作和活动,都要邀请代表参加,并建立了代表参与活动的登记制度。增加了邀请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代表人数,各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也邀请熟悉议题或领衔提出议案、建议的代表参加。扩大代表对常委会立法工作的参与,在编制年度立法计划时,书面征求省人大代表的意见。每个法规草案在起草、审议阶段,都征求30至50名代表的意见。组织代表开展视察和调研,对信访工作、省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和部分重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视察。组建6个省直人大代表小组,积极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认真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驻穗全国人大代表的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一年来,常委会组织代表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开展的执法检查、视察、专题调研、“省人大代表活动日”、“代表热线”等活动共有1932人次,向代表发放调查问卷共1711份。列席会议和参加活动的代表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对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改进常委会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提高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质量。积极改进和加强代表议案及代表建议工作,加大办理和督办工作力度。召开了代表议案交办会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办理工作,落实办理单位,建立健全代表议案及建议办理工作责任制。注重与提出议案和建议的代表进行沟通,听取意见。为使有关部门进一步重视对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去年常委会首次以确定重点建议的方式,选择了全面开展反假币斗争、加大推广可再生能源力度、加快山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强对网吧管理、扶持七个少数民族乡等五个方面的建议,交由专门委员会进行重点督办,效果较好。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已全部书面答复代表。闭会期间收到代表建议116件,也已全部转有关单位办理。

  加强代表专题培训工作。在前两年代表全面轮训一遍的基础上,去年以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为重点,举办了两期省人大代表专题培训班,就如何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等组织专题讲座,共有205名代表参加了培训。组织部分代表赴兄弟省区市考察学习,开展对口交流和专题调研。

  落实代表履行职责的保障措施。常委会及其机关强化为代表服务意识,积极创造条件,为代表活动提供必要的保障。增加代表活动经费,努力为代表依法履职,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小组活动等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四、建立和完善制度,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常委会把制度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常委会党组制定了《关于贯彻中央〔2005〕9号文件精神的若干意见》,就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常委会制度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并认真组织实施。省人大机关参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相关文件,制定了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的程序和规范、代表活动、代表议案处理、信访工作、对外交流以及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等9项工作制度。

  坚持抓好省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努力提高依法行使职权的能力和水平。认真学习、深入领会中央9号文件精神,把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来,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在省委的关心下,省人大机构建设得到加强,增设了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全国人大代表联络处,充实了立法、调研、信访和代表工作的力量。省人大机关扎实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了为代表和常委会服务的意识和水平。

  与此同时,常委会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作出了批准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等决议、决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结合,一年来,共依法任免干部69人次。贯彻中央的对外工作方针,积极开展与外国地方议会的交往,接待外国议会代表团39批410人次。邀请香港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的议员到我省访问,实现了我省人大和香港立法会的第一次对口交流。改进和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工作,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各种媒体,加大对代表大会和常委会会议以及立法、监督等重要工作的宣传力度。

  各位代表,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常委会工作任务已顺利完成。常委会取得的工作成效,离不开省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共同努力,离不开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的辛勤工作,也是与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密切配合,与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大力支持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常委会的立法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中对一些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抓得还不够实,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常委会的各项工作制度还需要狠抓落实。对这些问题,常委会要高度重视,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回顾去年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做好新形势下地方人大工作,必须按照中央9号文件的要求,牢牢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必须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三项原则。人大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行使职权;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把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把握好这三项原则,首要的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关键是坚持党的领导,把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人大各项工作都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维护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保证党在国家政权组织中的领导核心地位,有利于维护好和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二是必须紧紧依靠人大代表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行使国家权力。只有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才能更好地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只有紧紧依靠人大代表开展工作,才能充分反映人民的意愿,集中人民的智慧,使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规、作出的决议和决定能够真正代表、维护、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省人大代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履职能力,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深入了解民情,充分表达民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三是必须加强常委会制度建设,提高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人大工作规范性、程序性、专业性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充分发挥作用,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就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实践证明,只有加强制度建设,健全适合国家权力机关特点的、充满活力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完善议事程序和工作规范,才能把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为名副其实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起宪法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新的一年里,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9号文件精神和省委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为实施“十一五”规划,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广东,实现全省人民的富裕安康作出新的贡献。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广东为目标,加强立法工作。围绕实施我省“十一五”规划,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切实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常委会制定了今年的立法计划,安排了食品安全条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劳动争议仲裁条例等新制定的立法项目12项,预备项目18项,修订项目8项。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要积极发挥主导作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完善立法机制,提高立法质量,保证立法计划的落实。要进一步推进立法工作的公开化、民主化、科学化。法规的起草、论证、审议等每一个环节都要广泛听取、认真研究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要按照新修订的《广东省地方立法条例》,建立和完善法规三审制度,进一步提高法规的审议质量。要合理界定和分配公权,严格规范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权力的范围、手段和程序,正确处理权力与权利、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的关系,防止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法制化,坚决克服一些部门对立法“有利则争,无利则推,他利则拖,分利则拒”的现象,使制定的法规能够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统筹兼顾各方面的具体利益,体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以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题报告为主要方式,加强监督工作。在执法检查方面,围绕建设和谐广东,重点检查《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执行情况,推动解决欠薪问题,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纠纷仲裁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委托有关专门委员会开展对残疾人权益保障法、职业病防治法、城市规划法和我省台胞投资保护条例的执法检查。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题工作报告方面,围绕建设创新型广东,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专题工作报告;围绕建设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专题工作报告;围绕促进司法公正,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行政民事检察工作的专题工作报告。要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任务,加强专题调研和督办工作,继续视察督办“十项民心工程”,重点检查“全民安居工程”和“农村饮用水工程”的实施情况。要加强预算监督。督促政府推进部门预算的规范化、法制化,保证财政预算真正体现公共财政的要求,体现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为目标,继续探索做好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联网信息的分析工作;支持审计部门依法开展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要加强对备案的政府规章的主动审查。建立健全备案审查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在决策环节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要加强信访工作,重点在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上下功夫。要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受理、交办、转办和督办工作。要把信访工作作为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了解社情民意的“窗口”,通过对来信来访的综合分析,为常委会的立法、监督等工作提供重要信息。人大开展监督工作是为了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要把监督和支持有机结合起来,既要依法监督,又要对“一府两院”依法行使职权给以支持。

  ——以保障代表更好地依法行使职权为重点,加强代表工作。常委会要把代表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密切与代表的联系,紧紧依靠代表开展工作,更好地发挥代表的作用。今年要着重加强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大力加强和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要进一步规范代表议案和建议提出的范围、内容和办理程序,建立健全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责任制,加强与提出议案和建议的代表的沟通,加大督办力度,切实提高代表议案、建议的提出和办理质量。二是进一步发挥代表在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中的作用。在制定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工作计划时,要充分考虑代表议案和建议反映的问题;坚持和完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法规草案征求代表意见等制度;邀请更多的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立法调研、听取和审议专题工作报告等活动;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常委会的工作。三是切实保障代表的知情权。要及时向代表提供我省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信息资料,通报常委会的重要工作情况;加快人大决策支持库的建设,为代表提供法律法规、政情社情等信息咨询服务。四是认真组织闭会期间的代表专题视察和专题调研等活动。要突出重点,选好题目,加强协调,认真组织,努力提高代表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五是继续加强代表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

  ——以提高依法履行职责能力为主要任务,加强常委会及其机关的自身建设。继续推进人大常委会的制度建设,修改、补充和完善有关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对去年制定的9个规范性工作文件和原有的各项制度,要认真抓好落实。坚持不懈地加强常委会及其机关的思想政治建设、业务素质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法制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理论学习和法律学习,提高常委会的履职能力和机关的服务效能。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关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体察民情,反映民意。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今年,我省市、县、镇三级人大将开始进行换届选举。要按照“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常委会要进一步加强与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共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要认真贯彻中央的外交方针,进一步开展与外国地方议会的交流。

  各位代表,“十一五”时期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转入科学发展轨道的关键时期,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肩负着十分重大的历史责任。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在省委的领导下,求真务实,奋发进取,扎实工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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