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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3时娱乐场所仍有“余兴”(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09:59 大洋网-广州日报

  

凌晨3时娱乐场所仍有“余兴”(图)

  真正实施娱乐场所限时令还有一定难度。国新图片

  本报讯(记者卜松竹、欧阳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昨起正式施行。条例规定的“限时经营”、“不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等,执行情况如何,记者深夜巡城一探究竟。

  2月28日夜间至3月1日凌晨,记者走访了沿江路和环市路多家歌舞厅和卡拉ok经营场所。发现直至凌晨3时左右,还有经营场所仍然有所谓的“余兴活动”,而不少客人依然玩得很开心。而记者此前致电多家k厅订夜场,接电员也没有告知有消费时间的限制,夜场的优惠也照旧提供。环市路某k厅的负责人对记者表示,要做到2时清场有相当难度,对于玩兴正浓的客人来说,这个时间往往是太早了。

  部分区的警方负责人也提出疑惑,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娱乐场所已经不营业了,但客人还不肯走,这个责任应该谁来负?

  而在记者的巡访中,发现虽然大多数营业场所均在比较醒目的位置挂出了“不接待未成年人”的提醒,但是客人中“面嫩”的着实不少,成为歌厅中非常引人注目的一群。对此,沿江路一家门店的负责人说,对于如何确定客人的未成年人身份,《条例》里没有具体规定,“没有要求客人统一出示身份证啊”,如果一个“很嫩相”的客人坚称自己已经成年了,还真拿他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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