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非纯蜂蜜尚不违规 新国标11月才推行到流通领域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09:59 南方新闻网 |
食品 本报讯从昨日开始,蜂蜜新国标开始正式实施,按照规定,标识为蜂蜜的产品必须全部是“蜜”。记者走访多家超市发现,不少加入其他营养成分的功能性“蜂蜜”仍没有改变称呼,依然称“蜜”。 按照新国标,蜂蜜必须是纯蜜。国标规定,蜂蜜中不得添加或混入任何淀粉类、糖类、代糖类物质;不得添加或混入任何防腐剂、澄清剂、增稠剂等异物。如果在蜂蜜中添加了其他营养物质,均不可以再用“蜂蜜”、“蜜”作为产品名称或名称主词。 记者昨日在天河、越秀等大小超市里发现,功能性蜂蜜仍“正大光明”地在货架上陈列,如芦荟排毒蜜、养血当归蜜、珍珠养颜蜜、花粉蜜等。 据广州一家蜂业公司的负责人介绍,按照规定,新国标3月1日起是在生产领域实施,即工厂不能再生产打“蜂蜜”招牌的功能性营养品,而在流通领域上,新国标则于今年11月1日才实施,这段时间内,超市和卖场仍能销售积压下来的功能性“蜂蜜”。 (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