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办学校得签订“责任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10:12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宁波晚报讯办学校得签下“责任状”。记者近日从海曙区教育局社教办了解到,去年一年,面向全区所有民办学校的“办学责任书”所有措施已经落实。

  据了解,从去年起,海曙区教育局开始与民办学校签订责任状,用“责任状”的形式来规范民办学校的管理。记者看到,这份《办学责任书》详细规定各类民办学校的规范条文,如:“未经审批,不得在节假日举办各种补课性质的办班活动”、“教师不准体罚学生

或变相体罚学生”、“全年内无有效投诉”等,内容涉及到收费标准、广告要求、安全问题等各个方面。

  由于“办学责任书”措施落实到位,海曙区各民办学校都各自约束,尽量减少“犯规”动作,一年下来,整个民办教育市场健康发展。几天前,在海曙区民办教育工作会议上,宁波威迅等7家民办学校还以其较好的品牌、师资及服务等,获得了2005年民办学校办学先进单位称号。

  (记者朱志莹实习生陈利军)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