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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待所工作人员对住宿人员登记不严被罚5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10:13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讯昨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天。因为不按规定对住宿人员进行身份核查登记,郑州某招待所人员侯某在警方突查中“撞上枪口”,被罚款500元,成为新法实施后郑州火车站警方处罚的第一人。

  昨天下午,郑州火车站公安分局对辖区招待所的住宿人员登记情况进行突查。在二马路某招待所204房间,民警询问一对年轻夫妇得知,两人均没带身份证。“登记时,他问我

有没有身份证,我说没带,他就让交40元钱,开了张收据,其他也没问什么。”旅客于某解释说。而住在225房间的陈某带有身份证,但工作人员没有查验,也没有登记。按照规定,警方对该招待所工作人员侯某做出了罚款500元的经济处罚。

  据民警介绍,以前出现这种情况,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责任人最高只能处以100元罚款。Z□记者康锦

  线索提供张向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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